中国有关厂商仿冒法国葡萄酒的问题
王凯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其3年前便关注到中国有关厂商仿冒法国葡萄酒的问题。2010年4月,由查尔斯·美诺海代表法国工商业联合会向东莞工商局进行了举报。
法国工商业联合会为法国执政党UMP下属组织,其职责是维护法国商户权益,在法国执政党UMP中,查尔斯·美诺海是全国政治顾问。
在接到查尔斯·美诺海的举报后,东莞工商局于2010年7月27日对被举报的相关当事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于去年12月20日发出了《广东省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东工商检处字[2010]第102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东莞市金庄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庄)于2010年6月21日,分别以40元/支、30元/支、70.01元/支、49.95元/支、55元/支的价格向法华金龙购买带有法拉斯拉菲尔标识的法拉斯拉菲尔精选干红葡萄酒190支、法拉斯拉菲尔干红葡萄酒147支、法拉斯拉菲尔波尔多干红葡萄酒98支、法拉斯拉菲尔赤霞珠干红葡萄酒282支、法拉斯拉菲尔美乐干红葡萄酒258支,并从去年的7月1日开始销售上述葡萄酒。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3份”,证明这批带有法拉斯拉菲尔标识的葡萄酒确为法华金龙进口的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复印件2份”,证明这批葡萄酒符合我国食品卫生要求。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还说明,法华金龙在对东莞金庄销售的28张葡萄酒产品照片进行确认后,证实东莞金庄销售的这批带有法拉斯拉菲尔标识的葡萄酒确为东莞金庄向法华金龙购进。而法华金龙在向东莞工商局出具的1份附发票和海关单据的情况说明书也证明,法华金龙卖给东莞金庄的这批标有法拉斯拉菲尔标识的葡萄酒都是法华金龙从法国进口的葡萄酒产品。
但是2010年6月23日,一份经法国外交部、法国商贸部公证,法国上诉法院翻译,中国驻法兰西共和国大使馆出具的大使馆认证书(2010)法领认字第0004319号的法国律师调查函却明确指证,法国没有法拉斯拉菲尔(FALLAS-RAPHAEL)葡萄酒和其相应的公司。
而东莞金庄销售这批自法华金龙购进的带有法拉斯拉菲尔标识的葡萄酒时,在专门制作的宣传内容中宣称,法拉斯拉菲尔葡萄酒产自法国法拉斯拉菲酒业(FALLAS-RAPHAEL)有限公司旗下的法拉斯拉菲酒堡。
在去年12月20日由东莞工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针对此宣传而作出的调查结果也认定,“‘法拉斯拉菲酒堡’是不存在的”,“法国法拉斯拉菲酒业有限公司”其实是东莞金庄法定代表人庄荣昌在中国香港注册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法国企业。这批带有法拉斯拉菲尔标识的葡萄酒的酒瓶贴纸上印的 “法拉斯拉菲尔”(FALLAS-RAPHAEL)是当事人虚构的,且“法拉斯拉菲尔”(FALLAS-RAPHAEL)亦未在国内注册成商标。
法国工商业联合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调查人员提出质疑,既然法国并无法拉斯拉菲尔葡萄酒及相应的公司,法华金龙如何从法国进口这种酒?其附带相应的海关单据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复印件等从何而来?
不过,东莞工商局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法华金龙未作任何处罚。
为此,去年12月30日,法国工商业联合会主席查尔斯·美诺海向广东省工商局法规处提交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