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成功破获制造、销售假葡萄酒案
2011年1月17日,南关区分局经侦中队接到群众举报:“位于幸福乡红嘴子村六组一平房系制造伪劣假葡萄酒地下黑工厂。”得此线索后,经侦中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并联合南关区工商局进行秘密侦查。经过调查取证,群众举报的情况属实。联合专案组迅速展开行动,将制造假葡萄酒地下黑工厂控制住,当场收缴制造假酒的设备、原材料、食品添加剂以及各种包装物、已包装好未出售的各种品牌假葡萄酒3461箱,抓获参与制造假葡萄酒人员8人。
经审理查明,其中7人系被雇来制造假酒的工人,另一人许某交代,其于2010年5月份以来,与其丈夫李某伙同小俊(化名)、小艳(化名)夫妇二人,在无任何国家颁发的营业执照,并未经任何厂家授权的情况下,雇他人生产、销售假冒美国红提子、青提子,农大、通化等多家品牌商标的假葡萄酒。当日,犯罪嫌疑人许某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李某、小俊、小艳三人潜逃。
南关公安分局孙景龙局长对此案高度关注,指示专案组加大抓捕力度速破此案。不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此案难以办结,黄慧群副局长多次组织召开案件分析会,并制定出详细、周密的抓捕计划。中队长赵金龙带领专案组成员雷连明、闫福俊先后前往通化市、磐石市及吉林农大、吉林口前等多家酒厂进行调查取证。与此同时,专案组数次前往公主岭市、四平市等地对其他涉案人员展开抓捕工作,并对李某家属做了大量细致的思想工作,促使犯罪嫌疑人李某3月2日到专案组投案自首。随后,专案组将小俊、小艳夫妇上网追逃。3月26日,在公主岭市公安局大力配合下,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小艳抓获。
今年6月14日,在市公安局技侦部门的大力协助下,赵金龙带领专案组成员雷连明、闫福俊行程两千余公里前往陕西省咸阳市,蹲坑守候十余日后,在陕西省公安厅的配合下,将小俊抓捕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小俊对伙同李某、小艳、许某四人生产、销售假冒葡萄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他将部分假酒已销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磐石市、大安市、白城市、通辽市等地超市,销售金额为6.5万余元。
专案组成员雷连明、闫福俊又马上前往上述地址查找核实,经过艰苦细致地查证,犯罪嫌疑人小俊等人所交代的犯罪情况属实。经长春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未销售的所扣押3461箱假葡萄酒价值人民币76000余元。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取样鉴定,所生产的葡萄酒是伪劣不合格产品。经查,总涉案金额达27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许某、小俊、小艳已被南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