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进口葡萄酒”成本仅10元钱
今年8月份至今,烟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协助招远警方成功发起的一桩涉及北京、山西、江苏、浙江、福建等省市
今年8月份至今,烟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协助招远警方成功发起的一桩涉及北京、山西、江苏、浙江、福建等省市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集群战役,经各地参战单位持续20天的奋战圆满收网。“军哥”张某某的假酒生产设备都是拼凑的,其使用的洗瓶机、灌装机、打塞机、蒸汽封冒机、烘干机、贴标机等,都是从青州某包装机械厂购进的;喷码机则是从徐州一家企业订购的,而生产用酒瓶、酒箱、酒标和橡木塞,也分别是从外贸公司及一些小厂家买来的。
最令人震惊的是,这些所谓“原瓶进口葡萄酒”均是张某某从烟台开发区、龙口等多家公司买的劣质红葡萄酒汁,在废弃养鸡场车间内勾兑的,卫生条件毫无保证。“我从马家村进过一吨葡萄酒汁,价格是18000元,后来觉得太贵了,为了能多赚钱,就又找了龙口一家公司购买了4吨,价格仅8000元。”
参战的经侦民警介绍,这些假酒制作成本极低,利润却非常高。“犯罪嫌疑人购进一吨葡萄原汁的成本在2000元到10000元之间,一吨原汁可灌装1300多瓶,成本最低的一瓶不足2元;再加上酒标、酒瓶及人工费用,平均成本也就10元左右。”招远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王永民大队长说道。“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卖出的假酒价格为15元—20元,而经销商卖到酒吧等销售末端,这些假酒其售价高达数千甚至上万元,翻了几百倍。”
据统计,全案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6名,摧毁生产销售犯罪团伙2个;收缴各类假冒国际品牌葡萄酒200余箱;查封制假生产线一条,扣押机械设备18台(套);现场查获“拉克伦”、“紫色天使”、“拉菲”等假冒品牌葡萄酒外包装箱3万余个,各种假酒标识21万套,以及12万枚橡木塞、胶帽等;从源头上成功捣毁了这个非法制造、销售假冒国际知名品牌葡萄酒的产业链条,涉案金额累计3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