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茶叶、饮料、水果制品等9批次食品不合格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9日讯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消息,近期,安徽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了茶叶及其相关制品、乳制品、水果制品、饮料等4类食品174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食品9批次。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合肥市包河区好又多超市滨湖欣园店经销的甘草(代用茶)(生产日期/批号:2017/6/10),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8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黄山王光熙松萝茶业股份公司生产的松萝茶(生产日期/批号:2017/4/16),草甘膦复检检出值为1.7mg/kg,标准规定为≤1mg/kg。复检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太和县鸿福堂花茶有限公司生产的重瓣红玫瑰(代用茶)(生产日期/批号:2017/9/7),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4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青阳县禅悦食品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秘制黄精(生产日期/批号:2017/4/29),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82g/kg,标准规定为≤0.5g/kg。承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安徽俊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糖姜茶(固体饮料)(生产日期/批号:2017/9/1),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0;320;18000;3700;94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M=50000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0;<10;570;220;22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0CFU/g。承检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滁州市南谯区林泉纯净水厂生产的水蓝蓝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3),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30;270;233;266;22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大肠菌群检出值为0;10;0;0;0CFU/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mL。林泉双优高品质矿溶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6),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70;220;222;270;211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3;0;0;0CFU/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mL。承检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滁州市琅琊区清泉水厂生产的清清高级软化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6),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0;0;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清泉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6),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0;22;0;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安徽省食药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