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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纠纷再度升级 法国达能在美起诉娃哈哈

2007-06-06 09:17 企业新闻
记者5日从法国 达能 集团获悉,该公司已于美国时间6月4日,在位于美国洛杉矶的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对恒
  记者5日从法国达能集团获悉,该公司已于美国时间6月4日,在位于美国洛杉矶的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对恒枫贸易有限公司(Ever Maple Trading Ltd)和杭州宏胜饮料有限公司,以及与上述公司有关联的两名人员提起诉讼。

  中国民族企业娃哈哈集团与法国达能集团此前的并购纠纷由此再度升级。

  根据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商登记资料,杭州娃哈哈食品饮料营销有限公司是杭州宏胜饮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杭州宏胜饮料有限公司则由一家名为恒枫贸易有限公司(Ever Maple Trading Ltd)的外资公司控股。

  据悉,恒枫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离岸公司,其法定代表人是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宗庆后的女儿宗馥莉。

  达能集团在5日发给本报记者的声明中说,“杭州娃哈哈食品饮料营销有限公司以非法的手段销售与娃哈哈合资企业相同的产品,并非法利用达能娃哈哈合资企业的经销商和供应商资源开展业务活动。”这份声明同时表示:“达能集团提起这项在美国进行的诉讼,目的是为了制止上述被告集体合谋,以不正当的手段干扰达能娃哈哈合资企业的客户关系和商业前景的行为。”

  达能与娃哈哈11年前成立了五家合资公司。随后10年,合资公司扩张到了39家,而伴随着股权的变动,达能也最终拥有了51%的绝对控股地位。由于不满彼此的合作,在这10年间,娃哈哈集团又建立了一批与达能没有合资关系的公司,并生产以“娃哈哈”为商标的系列饮料和食品。杭州娃哈哈食品饮料营销有限公司则负责这些产品的销售。去年底,达能突然以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生产的产品未经合资公司董事会通过,擅自使用“娃哈哈”商标违反合同为名,要求收购娃哈哈集团下属非合资公司51%股权。

  但双方随后在“娃哈哈”品牌的归属上发生剧烈的争执。达能认为“娃哈哈”品牌属于达能与娃哈哈的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董事长宗庆后及其妻女设立的非合资企业并不具备使用“娃哈哈”品牌的权利。而娃哈哈认为,中方一直是“娃哈哈”品牌的拥有者,宗庆后不仅公开拒绝了达能的并购提议,还指责达能此前对中国一系列饮料企业的并购和合资行为已构成垄断。

  经过几轮的谈判之后,双方仍僵持不下。大约半个月前,达能亚洲及其全资子公司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申请国际仲裁。

  对达能集团的这项最新的行动,娃哈哈的代理律师表示,公司目前尚未收到相关的法律文本,因此无法就详细内容进行表态。而娃哈哈的新闻发言人单启宁在发给本报记者的回应中,则指责达能公司此举是“全球施压,逼宗总就范”。他在回应中表示,娃哈哈与达能纠纷前期,有媒体造谣宗庆后拥有加拿大护照,现在又告其女宗馥莉是美国公司的股东,完全是捏造事实。他批评达能此举用心险恶,其“真正目的就是要逼宗总就范,达到其低价并购娃哈哈,吃掉娃哈哈的目的。”

  单启宁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还表示,达能集团在国外起诉娃哈哈,并在娃哈哈尚未收到法院的相关文书之前就急匆匆地向媒体抛出了起诉的相关声明,其施压的用意十分明显。他表示,娃哈哈和宗庆后是“越压越硬”,并表示“一旦真相告白于天下,达能告别中国、告别资本市场亦不远了。”

  浙江大学经济法专家吴勇敏表示,达能选择在瑞典和美国等第三国提起商业仲裁和起诉,其希望避免中方干预的担心和目的性十分明显。不管最终洛杉矶法院选择采取哪一国家的法律,都将大大增加被告方的应诉成本和难度。

  商务部研究院外资研究部主任金伯生没有就双方的争执直接发表意见。他委婉地警告说,虽然外资在中国的并购行为正在不断增加,但其在外商直接投资中所占的比重与国际相比还比较低,中国未来外资并购的发展潜力依然巨大。他由此建议中国企业在与外资的并购谈判中要“吃透法规、重视合同、弄清价值、珍惜名牌”,以免因为经验不足而吃亏。并认为一旦发生纠纷,最好的办法是通过协商途径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