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领酒业:酱香型白酒产品全国招商政策
酱领酒业:酱香型白酒产品全国招商政策
<一>招商地域:全国各地(除边远省区:新疆、西藏、青海)
<二>招商对象:公司或个人
<三>招商对象条件
1、 公司必须证照齐全,个人代理需尽快(1个月内)成立公司;
2、 商业信誉良好,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记录;
3、 资金状况良好,无债权债务纠纷;
4、 有良好的社会关系网络;
5、 有独立的市场操作经验,有一定市场运作能力;
6、 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固定的人员;营业场所租期超一年以上;
7、 有稳定畅通的销售渠道及营销网络者优先;
8、 资金充足、有强烈的再创业冲动者;
<四>代理商:采用扁平化的渠道网络结构及管理模式,设立三个层面的代理商,各自独立运作,互不隶属。
1、区域中心城市及全国各省区省会级城市(一、二线城市).
2、一般地级城市(相当三线城市)。
3、较大的县城或县级市。
<五>代理商的渠道划分:按照客户的实际状况及要求,大力扶持全渠道开发的客户,各区域也可以分渠道运作,三线城市以下原则上不再分渠道运作。
<六>首批进货:
A类代理商:(一、二线城市代理商)首批进货 200万元起。
B类代理商:(一般地级城市、三线)首批进货 100万元起。
C类代理商:(县级城市)首批进货 50万元起。
D类:暂无代理商的区域,可以发展多个经销商,经销商进货不设首批进货量,商家自行安排。各商家平等竞争,共享市场。
<七>年度目标值:
A类代理商:年度800万元 每月进货50万元;
B类代理商:年度500万元 每月进货30万元;
C类代理商:年度200万元 每月进货15万元
代理商连续三个月不进货,可取消代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