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商不挪窝市场停水停电 逾7万元水果烂掉
深圳新闻网
讯 福田农批市场新瑞兴水果店的老板黄先生称,因公司停止对其供电导致大部分水果坏掉,损失数万元。
而其所属的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表示,为配合区政府对市场的升级改造,该店面位于钢梯下面需要取消,也曾“书面通知”让经营户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搬走,可对方不予配合。
停电造成逾7万元损失
黄先生的水果店位于福田农批市场二楼上三楼的钢梯下面,其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上显示为国产水果街2档位和3档位,租赁期为四年,从2009年8月1日到2013年7月31日。
据黄先生介绍,9月2日公司开始停水停电,冷库不再制冷,库房里的美国车厘子、泰国山竹、新西兰金奇果、越南火龙果、台湾莲雾等均坏掉,损失了7万多元。
黄先生称,该店面是公司市场改造的临时安置点,现在存放水果的冷库、“屋顶”以前都没有,仓库到前坪之间也是悬空的,是他后来“搭桥”“装修”好的。
据他介绍,大运会到来之前,公司领导曾跟他说,因店面位于钢梯下,需要整治,要用钢棍将门面封起来,但会留一个门的宽度供其进出。等大运会过后,可以将钢棍取掉,像以前一样照常经营。
而记者在采访其公司罗总时,他表示从未说过这样的话,是黄先生自己说服了当时的施工人员让其少焊两根钢棍,以作进出使用。为此,公司还停过施工队的电。
市场曾两下“书面通知”
该农批市场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改造为福田区政府统一规划,公司只是配合。
在准备取消黄先生的档口时,公司安排他在市场内南通道的2号和3号经营,而黄先生因嫌那里面积太小,又属于临租户(经营户与公司之间不需要签订合同,场地管理费每月一交即可),所以不愿在那里经营,还将这两个位置转租给别人,以赚取差价。
对此,黄先生表示,他确实嫌面积小没在那里经营,让给了别人。虽然每月交租是以他的名义上交给公司,但并没从中赚取差价。记者采访了现在那里卖水果的老板,她表示,自去年下半年经营以来,每月的租金是自己直接上交给公司。
该公司还表示,曾书面通知过黄先生让其搬迁,记者在8月29日的书面材料上看到:
“水果区域西通道铁梯下属改造升级范围内,我部已于2011年7月22日书面通知您,并多次督促搬离。现再次通知您在2011年9月2日下午5点之前将铁梯内所有货物搬离。届时公司将按时停水停电。逾期未搬,影响施工带来的一切损失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