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失手澳CSR糖业的背后
澳糖业巨头西斯尔(CSR)宣称将旗下糖业及可再生能源业务以17.5亿澳元(约合14.7亿美元)卖给新加坡丰益国际公司后,光明食品集团历时一年多的收购努力宣告功亏一篑。这一突然变故,让光明食品集团有点不知所措。
光明有意收购澳大利亚西斯尔公司糖业及可再生能源业务的事,不论在中国还是澳大利亚,都是众人皆知的。在西斯尔的网站上,从2010年初开始,就有多条针对光明食品集团收购澳糖的消息,包括光明的多次报价及西斯尔的回应等。其间,除了4月21日,西斯尔公司否认日本某财团的有收购澳糖意向的消息外,没有其他收购意向者出现在公众场合。而在最后时刻成功胜出(以17.5亿澳元“横刀夺爱”)的丰益国际,在这场收购中,一直处于“隐身”状态。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朱天认为,一般而言,卖方更希望竞购者越多越好,这样可抬高价格,有的卖方甚至自己出钱招揽更多竞购者。但是西斯尔对光明食品集团的保密工作做得这么好,有可能是西斯尔并没有诚心要把糖和可再生能源业务卖给光明食品集团。
另一个没有诚心的表现是,正常情况下,在新加坡丰益国际出价后,卖方会向光明再次询价。西斯尔不仅没这么做,而且把光明谈判中的降价(由17.5亿澳元调低为16.5亿澳元)当做一个充分理由。这说明西斯尔在把糖资产出售给中国企业时,可能是有所保留的。朱天认为,毕竟糖是澳大利亚的重要资源性产品之一,如果是一个电视机厂可能就不会这么复杂了,西斯尔有可能只是把光明食品集团作为一个抬价的工具。
澳媒体援引消息人士称,新加坡丰益国际公司实际上已进行数周调研。据光明内部人士透露,光明后来得知,由于丰益国际在暗处,光明食品集团一直在明处,只要光明报价,丰益国际就会比光明更多一些,光明处于较被动的地位。
商场就是战场,正略钧策咨询公司合伙人崔自力认为,光明收购西斯尔本质上是协议收购,而不是要约收购,丰益国际的收购也是协议收购。而协议收购一般只规定在签订收购协议后有披露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讲,并不违反相关规则。
但是,如果光明在协议收购期间,提前签订排他性协议,规定在一定时间段内,只能由光明和西斯尔洽谈收购事宜,收购失败或者超出规定时间外其他企业才能提出收购要求。这样,就能避免一些风险,不至于白白为别人做了嫁衣。
他认为,其实,17.5亿和16.5亿并不像想象的差异那么大,光明也未必不能承受,但在这件事情中,体现光明非常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收购战便是另一种形式的信息战,而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比谁钞票更多。同时,西斯尔没有向光明寻求更高的报价,也说明在收购主体的选择方面,也许还有其他方面的考虑,也就是说,光明差的也许并不是明面上的这一亿。我们有必要在收购协议的背后,找到光明收购失败的深层逻辑。
丰益国际如此费尽心机的“横刀夺爱”,不仅意在西斯尔糖业本身。丰益国际是全球最大的粮食、食用油及农产品[14.90 2.05%]供应商、贸易商之一。不仅在国际市场,在中国市场,丰益国际也在与中国食品[4.44 1.83%]企业暗暗较量。丰益国际曾于今年5月份宣布,将进军中国的食品和饮料配料行业。
其实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丰益国际的控制人郭氏家族就发挥原料、资金等优势,布局中国粮油市场。一方面通过嘉里粮油聚焦产业链后端的油脂精炼领域及销售环节,打造了“金龙鱼”等食用油品牌,迄今合计占有超过50%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通过与在原料方面具备优势的国际四大粮商之一的美国ADM公司合资成立益海集团,布局产业链中端的压榨环节,在2002~2003年期间大豆过山车行情导致中国大豆压榨企业大量溃败之时,大肆进行并购。截至2006年,益海集团在大豆压榨领域所占市场份额超过16%,成为中国最大的粮油加工企业。
对澳糖的收购,是丰益国际亚洲市场布局的又一重要棋子。丰益国际7月5日发布的收购公告称,在其主要的市场国家中,比如亚洲的印尼等发展中国家,其食糖的消费量仍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且需求量巨大。因此,丰益国际希望运用此前在其他农业领域的成功经验,并利用自己在亚洲多国建立起的强大的市场网络渠道,建立起强大的糖类业务。
不过,光明食品集团公关部副总经理陈春山表示,收购西斯尔的糖业及可再生能源业务没有成功这件事,并不影响光明食品集团的糖业、乳业和酒业的国际战略,国际市场这么大,公司这么多,没有澳糖,光明还有其他的机会。
崔自力认为,中国企业走出去进行并购现在还处于初级阶段。在国际并购的游戏中,日本企业曾付出惨痛的代价,但是它们现在日趋成熟了,而中国企业还处在熟悉规则、积累经验的阶段。从这个意义上讲,收购失败付出的是时间成本和参与费用,而成功收购的则可能付出更大的机会成本。但是,崔自力认为没初级阶段就没有成熟,不付出成本就不会有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