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开征烟酒“罪恶税”
菲律宾政府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正式征收烟酒罪恶税,增加的税收将被投入医疗保健计划中。 2012年12月20日,
菲律宾政府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正式征收烟酒“罪恶税”,增加的税收将被投入医疗保健计划中。
2012年12月20日,菲律宾总统阿基诺签署烟酒消费税改革法案,并形容该法案是“给菲律宾人民的一份圣诞礼物”。阿基诺称,将把烟酒税的大部分收入投入该国的医疗保健计划,用于兴建诊所和医院。
菲律宾财长普里西马说,参议院通过的改革法案,授权政府每年征收400亿比索的“罪恶税”,以保护青少年和贫民,避免他们受到吸烟和酗酒的不良影响。
根据新法案,到2017年以前,菲律宾将逐渐提高酒税,到2015年之前,酒税提高大约50%,在2017年之后,酒税将每年上涨4%。
2011年,世界贸易组织(WTO)作出裁定,菲律宾对进口酒精饮料的征税违反了全球自由贸易规定,责令菲律宾政府调整酒类进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