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质监局于召开第二批"峨眉山茶"地理保护专用标志启用工作会
近日,乐山质监局于召开第二批峨眉山茶地理保护专用标志启用工作会,向获准使用峨眉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近日,乐山质监局于召开第二批"峨眉山茶"地理保护专用标志启用工作会,向获准使用"峨眉山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6家茶叶生产企业发放专用标志3.5万枚。乐山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覃健出席会议并讲话。
乐山质监局向企业发放"峨眉山茶"地标产品专用标志
覃健向获准使用峨眉山茶地理保护专用标志的企业表示祝贺。他要求企业,要严格遵守规则规定,正确使用标志;加强自身宣传,扩大峨眉山茶区域品牌的影响,共同维护好峨眉山茶区域品牌形象。
今年以来,经过相关茶叶生产企业自愿申报、乐山市质监局初审和省局复审,报请国家质检总局进行审核,国家质检总局以2011年第135号公告核准峨眉山市泉峰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峨眉山市财源茶叶加工厂、峨眉山川杨竹馨茶业有限公司、峨眉山龙洞有机茶业有限公司、乐山市三峨茶叶有限责任公司、夹江县金螺茶业专业合作社等第二批共6家企业使用"峨眉山茶"地理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至此,全市使用"峨眉山茶"地理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茶叶生产企业达到15家,更多的企业将享受"峨眉山茶"区域品牌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