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茶保护条例》制定
《云南省普洱茶保护条例》制定 近日,2012年云南省第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在昆明召开,沈培平等23位代表提出
《云南省普洱茶保护条例》制定
近日,2012年云南省第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在昆明召开,沈培平等23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云南省普洱茶保护条例》的议案。
代表们提出,在普洱茶的生产、加工、宣传、营销和科研开发的各个环节,存在一些需要保护、规范的问题:一是云南大叶种茶树资源及古茶园的保护亟待规划,以强化珍贵的资源保护和促进合理利用;二是茶叶市场上还存在散、小、弱及无序竞争的问题;三是在宣传、执行普洱茶地方标准和国家地理保护产品普洱茶标准方面存在很大差距,茶区内还有众多企业不使用地理证明商标,不利于充分利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
2011年云南省普洱茶协会在省政府支持下,已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报普洱茶为中国驰名商标,以进一步加强在国际国内市场对普洱茶产品的保护。代表认为,要从根本上有效解决普洱茶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普洱茶产业生产的标准化,市场竞争的规范化,促进各种相关服务体系的建设,以保证普洱茶产业的健康发展,增强云南省茶产业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除了政府各部门加强,协调和监管外,十分有必要通过制定地方性行政法规,规范普洱茶的科研、生产、加工、营销,加强和保护云南特有的普洱茶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