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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安法院的“涉茶”亮点 2012-05-02

和讯 2012-05-02 11:18 茶叶
福建华安法院的涉茶亮点 2012-05-02 当地茶乡特点,福建华安县法院专门设置了一套针对涉茶案件的工作标准

福建华安法院的“涉茶”亮点  2012-05-02

当地“茶乡”特点,福建华安县法院专门设置了一套针对“涉茶”案件的工作标准,在众多基层法院中,独树一帜。

  在常人眼里,法律是死板的、教条的,法院的工作应该是僵硬的、按部就班的。但是在华安县人民法院,这一“传统印象”彻底被颠覆。

  福建省华安县是全国第二大铁观音茶生产基地县,茶产业人员占全县总人口的60%以上,现有铁观音茶园16.1万亩,茶企业1万多家,茶产业年产值高达25亿元。

  鉴于华安县“茶乡”的特点,当地相当比例的法律纠纷都与“茶”有关,结合本地经济特色和实际业务情况,华安县法院专门设置了一套针对“涉茶”案件的工作标准,在众多基层法院中,构筑了一条独特的风景线。

  “涉茶”特色

  由于华安县是有名的“茶乡”,茶产业在当地经济、社会生活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种植、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内出现的一系列法律纠纷也较为常见。

  根据这一业务特点,华安县法院着重从文化建设入手,在全院营造浓厚的涉茶亮点工作氛围。为此,华安县法院全面加强了信息宣传调研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涉茶亮点工作,以提高辖区人民群众对法院涉茶亮点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多年来,华安县法院在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常识、市场交易规则的法制宣传等方面,为茶区的和谐稳定、为茶叶市场的规范运作做出了大量贡献。

  为在内部形成涉茶亮点工作的典型经验、典型案例,华安县法院还创办了涉茶亮点工作专刊,为参与涉茶亮点工作搭建了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甚至还将全院干警参与涉茶亮点工作的工作照片分门别类、整理并设置为每位干警的电脑屏保,让全院干警在潜移默化中理解、认同、支持、参与涉茶亮点工作。

  在努力做好日常司法工作的同时,华安县法院还全面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全力服务茶区群众。

  他们建立了法官工作室运行机制,在茶叶主产区设立若干法官工作室,定期或不定期到法官工作室开展司法服务,在了解茶区人民的司法需求的同时,就地化解涉茶民商事案件纠纷。他们还设立了巡回审判机制,配置涉茶亮点工作专用车,加强高安、茶都两个巡回法庭的巡回审判力度,促进涉茶案件就地化解。

  为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减轻茶农诉讼负担,华安县法院还定期组织法官到茶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业务指导工作,帮助提高茶区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化解各类民间纠纷。并组织法官深入茶区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为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提高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促进茶区民间纠纷顺利案结事了。

  此外,华安县法院还定期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针对茶产业内部常见的纠纷、风险环节,对茶叶企业和茶农开展法律咨询及走访工作。这在普法的同时,也有利于司法机构全面掌握涉茶案件纠纷的成因及解决良策。

  华安县是大陆地区高山族最大的聚集县,少数民族人口多、风俗多样化等也是当地特色之一。结合这一特点,华安县法院对辖区高山族同胞及畲族居民从事茶业活动的茶农、茶商、茶企给予特色保护。华安县还是有名的侨乡,尤其与台湾地区贸易往来频繁,对此,华安县法院特别加强涉茶台商、台企案件的审理力度,切实维护涉茶台商、台企的合法权益。

  “三农”职责

  作为基层法院,结合本地特色,华安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服务“三农”为己任,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兴茶富民”发展战略,积极构建“涉茶案件绿色通道”,建立“四三”运行机制,为茶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其中,“三创活动”为最大亮点:

  一是创建法制联络员。在茶区的8个乡镇遴选法制联络员,动态跟踪研判各类涉茶纠纷,尽量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涉茶纠纷。二是创建法官工作室。在华仙茶都、高山族、畲族聚集区设立法官工作室,为法官深入少数民族地区指导人民调解、下乡巡回办案、法制宣传等搭建特色服务平台。三是创建无讼茶区。开展“无讼村”创建活动的目标要求和验收标准,引导茶区村民委员会切实增强村民自治能力,定纷止争,力求无讼。

  这种深入地方、坚持能动司法的举措,便于法院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各类涉茶案件纠纷,在涉茶案件矛盾纠纷的收集、研判、联动化解机制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去年6月14日,华安县发生了一起因为债务纠纷而引发的事件。居民黄某因向赵某催讨欠款3.8万元未果,在赵家服农药自杀身亡,引发了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案件。

  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协调下,华安县法院及时选派法官到案发地,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人民调解协议。根据当事人申请,法院还及时对该协议依法予以司法确认,妥善的化解了该起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服务三农”,是国家政策,也是包括司法机关在内的各机构的职责所在。如何在做好审判工作同时,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也考验司法机关的形象和效率。

  针对于此,华安县法院也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探索。

  首先是开展“法农对接”,扶持农户引进科技成果,种植无公害茶、有机茶,提高茶叶质量,增加种茶收入;其次是服务茶商,为茶商提供合同范本,合理界定购销双方权利义务,规范流通秩序,并为经销商开办连锁店、直销店、专卖店提供法律帮助;三是服务茶企,引导茶企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发展壮大企业,并选派专家型法官协助茶业品牌创建,为华安县荣获“华安铁观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5项殊荣、为哈龙峰等茶企业创建品牌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茶产业发展构筑司法防火墙

  在华安县法院的日常工作中,只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茶农、茶商、茶企,或者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涉及茶业等具有涉茶因素的案件,就会被确定为涉茶案件,并立即启动一整套完善的“涉茶”案件工作机制。

  为完善涉茶案件审理经验,华安县法院加强“涉茶”案件的统计工作。在立案庭设置涉茶案件专柜,对涉茶案件加盖涉茶案件专用章,对涉茶案件当事人发放便民联系卡,努力做到当天受理、当天立案,全力为涉茶案件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华安县法院要求工作人员应及时准确甄别并确定各类涉茶案件,并做好涉茶案件统计工作,为涉茶案件的后续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要求及时有效做好涉茶案件的流转工作,将属各业务庭受理的案件予以移送到位。

  针对茶农等弱势群体,华安县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救济和执行救助工作,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向上级相关部门争取涉茶农机补助事宜。对符合缓、减、免交诉讼费条件的当事人,一律予以及时审批,以尽量减少涉茶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申请人,只要符合执行救助条件,一律予以及时审批,让民政局予以依法发放执行救助基金,缓解申请人生活的燃眉之急。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华安县连续获评“全国土地执法模范县”、“全国依法治县先进县”、“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等称号。

  为更好地保障和服务华安县茶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华安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增强推动华安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坚定性和紧迫感;进一步树立为民情怀,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责任感;进一步牢记维稳责任,增强服务发展大局的使命感。

  今后,华安县法院还将通过不断改善执法办案的软硬环境,朝着“设施更齐全,功能更完善,队伍更专业,保障更充分,服务更贴心”的方向奋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