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福建施行茶产业发展条例
6月1日起福建施行茶产业发展条例 昨日,福建省备受关注的《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6月1日起福建施行茶产业发展条例
昨日,福建省备受关注的《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向公众公布。本条例总共37条,将于2012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就如何促进茶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从保持生态环境、鼓励品牌建设、促进茶文化组织成立、推进技术创新等多个方面加以规定。
《条例》指出茶产业发展规划要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定区域保护规划相衔接;鼓励茶叶品牌建设,争创各级各类名牌产品;鼓励茶叶生产企业制定严于茶叶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成立各类茶文化促进组织,支持社会组织建设茶文化场所,积极开展茶事、茶艺活动,深入挖掘、整理、传播茶文化,推进茶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另外,茶叶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推行清洁化、标准化集中加工区建设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