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销售不合格茶叶最高可罚10倍货值 2012-06-01
福建销售不合格茶叶最高可罚10倍货值 2012-06-01 《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6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
福建销售不合格茶叶最高可罚10倍货值 2012-06-01
《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6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是全国首部为发展茶产业而专门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对制定茶产业发展规划、注重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实行茶叶质量可追溯制度、规范使用茶叶肥料和农药、开展茶叶名优产品评定、促进茶产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并制订了相应的处罚条款。
《条例》规定,销售不符合茶叶质量安全标准的茶叶产品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不合格茶叶产品;不合格茶叶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0000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条例》还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创新适合茶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茶叶企业依法利用资本市场筹集社会资金,支持山地茶园权利人以林权作为抵押进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