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酒世界网

五常大米处于有价无市的局面

食品产业网 2010-12-31 16:05 粮食
关注五常大米:稻农今冬饱尝“无单”苦-食品产业网
  今年,五常大米处于有价无市的局面,稻农遭遇卖稻难。记者了解到,虽然今年水稻价格偏低,但是大部分与农民签单的企业还是按照年初合同价与农民陆续兑现合同,出现卖稻难的主要是手中“无单”的农民。

  有“单”卖高价 无“单”卖不掉

  “今年有订单的合算了。”五常市安家镇东升村村长张国军说。在其他卖稻途径不畅通的情况下,手握一纸合同就显得很重要了。张国军告诉记者,他们村子距离安家镇不到5公里,安家镇大大小小的米厂很多,前些年农民都是哪家给的收购价格高就卖给那里。“这几年稻花香稻子特别好出手,农户都不在乎签不签合同。即使签了合同也没什么约束力,最终要看市场价格。”张国军说。

  今年,安家镇铁西村200多户农民尝到了签订购销合同的甜头,春耕前,该村200户农民与东方集团签订水稻收购协议,合同规定秋后达到标准的水稻,企业将以4.8元/公斤的价格收购。“现在没签合同的农户都老后悔了。”该村会计康健告诉记者,12月28日,五常水稻销售价格在3.8-4.0元/公斤,4.8元/公斤绝对是高价了。按订单生产的农户不仅将水稻及时卖出,一垧地还多收入七八千元。

  回忆起年初签合同时的情景,康健说,当初农户对于订单生产不太上心,合同上规定了水稻质量标准,企业给农户免费提供生物制剂、叶面肥等,农户要按照严格生产流程操作,同时企业在水稻生长期要对农户进行监督规范等,最后收购成品还有出米率要求。这些“苛刻”要求,让一些农户觉得约束太多,就没有签订订单。另外,由于去年五常水稻价格被拉得很高,农户觉得4.8元/公斤的收购价也不算太高,不如自己卖。

  康健说,今年与企业签订订单的农户按照规范生产,在收购环节基本都达到收购标准,今年水稻出米率达到5.5以上(大米/水稻=55/100)的标准,企业就进行收购,企业到农户家拉粮,钱直接打到农民存折上。目前该村订单农户的水稻已被收走一半。

  订单生产双方受惠

  金膳道米业在民乐朝鲜族乡与合作社签订合同,实行订单生产。该合作社有1000多垧地,社员近200户。金膳道米业生产管理负责人米文山介绍,订单生产能保证农户利益,也能保证产品品质。开春耕作之前,由公司统一购种、统一施肥、后期统一管理。最后由合作社的农户进行成本核算,在参考市场行情的情况下,由农户集体定价,例如,今年有机水稻定价为6.5元/公斤。企业拿出一部分利润,每公斤再补贴农户两毛钱。在不让农户吃亏的情况下,也能保证产品的品质。米文山说,企业与合作社其实是利益共同体,在综合双方利益的情况下,这种合作方式是最有利的。

  民乐朝鲜族乡的丰粟合作社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社长年与北京一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企业负责市场销售运作,合作社负责把好质量关。虽然今年的稻子销售形势严竣,但是有了这份合同,今年合作社农户手中的稻子顺利卖出。

  葵花阳光米业总经理孟宪成说,该企业与1万多农户签订了水稻购销合同,今年企业收购都是合同户的水稻。由于整体销售情况不好,今年农户都争相与企业履行合同。在合同价的基础上,农民送粮还给38元/车的运输补贴。预计明年1月中旬能全部履行完所有订户的合同。

  政府应加强订单履约监督

  24日,在民乐朝鲜族乡乡长办公室,一位农民拿着合同找到乡长崔哲浩,希望让企业尽快履行合同,因为春耕贷款快要到期了。其余有订单但没出手的农户也很着急,一位农户坦言,早日履约心里才托底,企业信誉好、返款快是日后继续合作的基础。

  五常市绿办工作人员介绍说,五常有180万亩水田,其中130-140万亩是订单式生产,但是有些合作并不紧密。孟宪成坦言,与农户签订的购销合同并没有严格的约束力,在利益面前农户违约现象很普遍。

  铁西村村支书赵景林说,订单生产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2006年农户就被订单企业涮了一把。当时村里和北京一家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秋收后农民满心欢喜等着企业收购,可是企业一拖再拖,最后是一点没收,不仅耽误农户卖稻,也使很多农民觉得订单不靠谱。

  有关人士指出,订单合作是保证农民利益的重要手段,因此如何引导帮助农民与有信誉有实力的企业签订合同,监督企业履行合同应成为政府部门一项长期重要工作。对违约的企业应该进行公示,帮助广大农民规避风险。另外,政府也应该对农民进行诚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