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发行发放粮食收购贷款238.8亿元
2010粮食年度,省农发行首先执行各项粮食收购信贷政策,优先支持中储粮和省级储备粮企业多收政策性粮食,
2010粮食年度,省农发行首先执行各项粮食收购信贷政策,优先支持中储粮和省级储备粮企业多收政策性粮食,优先支持信誉好、机制好、经营好的优质企业多收粮、收好粮。一方面支持了中央和地方储备企业收购粮食、掌握粮源;另一方面通过择优扶持,保证了市场化粮食收购资金,使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保供稳价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充分发挥粮油加工及购销贸易类龙头企业对地方经济的带动作用,省农发行重点支持加工、经营规模大、信用等级高、自有资金多的粮油加工及购销贸易类龙头企业,扶持粮油加工及购销贸易类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针对部分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改制不到位,抗风险能力差、企业信用等级低、自有资金少,不具备与我省千亿斤粮食产能相适应的经营能力的实际情况,该行支持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展委托收购。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与粮食加工、贸易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委托方支付规定比例的定金,并转存农发行作为风险准备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贷款收购,粮食定向销售给委托方,简单的说就是“以销定购、以购定贷”。
省农发行还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及千万吨奶、五千万头生猪规模化养殖战略工程规划,依托区域主导产业资源优势,着力培养主导产业、可持续发展产业、科技创新产业,坚持龙头带动产业发展。截至4月末,该行粮油类商业性贷款余额28亿元。
在保证收购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下,省农发行积极引导卖粮农民和粮食经纪人使用联名卡、网上银行等现代化非现金结算方式结付售粮款,降低粮食收购现金供应的压力和风险。截至4月末,累计实现资金往来248亿元,收购资金非现金结算量19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