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农民的依靠,是子子孙孙的依靠
土地执法更需加强
耕地,是农民的依靠,是子子孙孙的依靠。粮食,有时候是拿钱也买不到的。对于耕地与粮食,农民普遍抱有很深的感情。有些农民把耕地租赁给企业,是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种地的收入与产出,太不成比例了。
农业作为弱质的基础性产业,理应得到更多的扶持。山东社科院省情研究中心主任秦庆武说,农民种粮食作物的纯收入,每亩每年平均也就二三百块钱。尚家院村村民李文的妻子说:“我们这里浇地太贵了,浇一次水就得要二三十块钱。这样一来,种地还不如租出去划算。”
在律师姜伟看来,发生在农村改变土地用途的耕地租赁现象,其实就是违法的“以租代征”土地行为。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而且还成了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现象。他说:“工商企业侵占耕地的问题具有普遍性,一定程度上暴露了经济发展与农用地保护之间的矛盾。”
姜伟坦言:一方面,地方政府为了GDP,为了片面追求政绩,可能会不自觉地牺牲农民的利益。另一方面,农民的眼界有限,保护土地又必须依靠政府。我们不能为了眼前的利益而丢弃长远的根本利益。耕地是人类生存不可或缺的资源,世界上有很多人在挨饿。
秦庆武也表示:“别以为粮食危机离我们还很遥远。其实,我们每年的粮食供应都是总体偏紧的。”
如果回到法律的轨道上,那就要严格执法。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姜伟说:“如果真能依法追究违法出租耕地的行为,还有多少人敢以身试法?!关键是现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才造成了耕地被擅自改变用途现象的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