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储备充足,国家粮食市场调控能力显著增强
2008年初,我国对外公开宣布国家粮食储备和库存达1.5亿2亿吨,加上社会存粮,粮食总库存约2.5亿吨,可以
2008年初,我国对外公开宣布国家粮食储备和库存达1.5亿—2亿吨,加上社会存粮,粮食总库存约2.5亿吨,可以满足全国半年左右的粮食消费需求,全社会粮食安全有可靠保障。10年前,我国开始组建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实行总公司、分公司和直属库三级管理框架,受国务院的委托,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的经营管理,标志着中央储备粮管理体系从传统的以地方为主的块块管理转向以中储粮直接管理为主的条条管理。
2004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后,国家粮食价格支持政策由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转变为由中储粮为责任执行主体实施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原来的粮食收购保护价是政府定价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垄断的产物。而粮食最低收购价则是建立在放开收购价格、收购主体多元化体制基础上,只有当市场价格达到或低于最低收购价时,才进行收购,并且收购有一定的阶段性。同时,政策收储的粮食实行的是拍卖政策,其基本原则是在收购价基础上加价拍卖,在指定的市场进行销售。
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国家大规模临时收储计划的实施,使得国家掌握了较多的粮源。由于政策收储粮食总体占市场商品粮数额较大,因而,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拍卖基本上主导了国内粮食市场的销售价格,发挥了价格的导向作用,成为国家引导粮食市场稳定运行的重要手段。
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金融危机的全球蔓延使得国际市场原油、粮食等大宗商品价格快速回落,国内粮食市场上小麦和稻谷价格稳中有升,玉米和大豆价格止跌回稳,并有所反弹,国家粮食收储政策的实施有效地抵挡住了国际市场粮食价格大幅波动的冲击,成功地发挥了“托市”的作用,对保持国内粮食市场稳定运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