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粮食局第三仓库国有产权转让公告
洛市产交公字[2011]21号
受洛阳市粮食局委托,洛阳市粮食局第三仓库国有产权(以下简称洛粮三库)通过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实施公开转让。
一、转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洛粮三库位于洛阳市 河区平等街13号,成立于1950年,注册资金472.9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川,主营粮食和饲料的储存、收购、批发。现有职工114人。
二、转让标的企业的产权构成情况:
洛阳市国资委拥有洛粮三库全部国有产权。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此次产权转让行为经洛粮三库主任办公会和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经洛阳市企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洛市企事改组[2011]350号)批准。
四、转让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截至2011年4月30日,经洛阳泰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总资产5998.76万元,负债4673.24万元,净资产1325.52万元。
五、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
以2011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河南大公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总资产5688.64万元,负债4673.24万元,净资产1015.39万元。资产评估报告经洛阳市国资委核准。
六、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2)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时,注册资金应为2000万元以上,且在中国境内投资有大型的粮食购销、加工企业;受让方为自然人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粮食行业从业经验,无违法犯罪纪录和不良贷款纪录。(3)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必须接受洛阳市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该标的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新公司须同意全部安置原标的企业职工并签订不低于五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严格执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4)受让方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和竞买成功后应履行的其他事项见备查资料《洛阳市粮食局第三仓库国有产权转让受让方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和竞买成功后应履行的事项》。
七、挂牌价格及挂牌期限:
洛粮三库国有产权挂牌价格为1015.39万元,经审核确认的合格意向受让方五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保证金300万元。确定受让方后,缴纳的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若不成交保证金无息退还。
公告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资格意向受让方,采用拍卖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洛粮三库土地评估总价1346.80万元,土地使用权处置办法为:洛粮三库改制后新公司向市国土部门按照改制政策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受让成功后,受让方须追加一定的货币投资,用于注册资金不足部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39号9层
邮编:471000 网址:www.lycqjy.cn
联系电话及传真:0379-63221710 63238756
联系人:郑昊 王守鹏
监督机构:洛阳市国资委 监督电话:0379-63936613
201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