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认真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
根据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安徽省纪委驻省粮食局纪检组于今年7月下旬至8月下旬,在局直机关组织开展了《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规定动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检查内容不漏一项,自查对象不漏一人。在此期间,局直机关18个单位全部报送了自查情况报告,驻局纪检组监察室组织了重点抽查,尚未发现党员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自查结果表明,《廉政准则》颁布施行后,省粮食局党组和局直机关各单位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学习宣传,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主要体现在:
一、接续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专题学习、举办辅导报告会、开展警示教育、主要领导讲党课、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行《廉政准则》知识测试、组织《廉政准则》学习演讲会、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等一系列活动,使《廉政准则》及其相关廉政法规知识在局直机关得到大力普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明显增强,廉洁从政“52个不准”规定深入人心,清正廉洁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规范,践行廉政承诺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接受监督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常态,打造廉洁高效型机关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共同职责,崇尚廉洁、鄙弃贪腐的良好风尚在局直机关已经形成,反映省粮食局廉政文化创建成果的电视专题片《清风育粮人》受到有关方面好评,省粮食局荣获全省第二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二、认真开展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为有效防范和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省粮食局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工作取得成效。一是党组和驻局纪检组多次在有关会议上打招呼,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切实遵守《廉政准则》,自觉抵制违规行为;二是通过签订《廉政承诺书》,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格规范从政行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为抓手,明确局直机关各单位及其领导责任,确保廉政方面不出违规问题;四是拓宽信访举报渠道,采取网上举报、电话举报、传统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尚未发现处级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案件线索;五是党组积极支持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履行监督职责,重申“四个自觉一视同”,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一种常态,学会并适应在监督下开展工作。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强化监督检查,积极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
三、认真做好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情况登记报告工作。2010年9至10 月,省粮食局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做好局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情况报告登记工作,尚未发现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当期统计报告情况显示,局直机关5名厅级和56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全部按要求登记报告了有关事项,无一人遗漏。今年以来,驻局纪检监察室配合人事处继续做好新年度局直机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个人有关事项登记报告工作。
四、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廉政准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并如实报告了遵守《廉政准则》、个人有关事项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截至今年8月19日,局直机关共有60名处级领导干部(其中党外领导干部3人)登记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57名党员处级领导干部中,尚无人员报告有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
五、不断完善《廉政准则》相关配套措施,清理规范涉及利益冲突的相关制度。从2010年以来,省粮食局在局直机关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制度。截至今年6月,共有66名处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连续两年在局直机关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今年签订的责任书,明确了局直机关18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各自责任。同时按照《安徽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局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此外还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管理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尚未发现有关问题。
自查自纠工作虽已结束,但对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也要引起高度重视。驻局纪检组表示,将积极协助党组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加有力的手段、更加扎实的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局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要巩固廉政文化创建工作成果,继续抓好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要注重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进一步拓展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重点是结合粮食工作实际,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寓于各项政策和措施之中,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同时积极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局直机关防治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三要探索建立监察对象廉政勤政情况的评估机制,对勤廉双优的好干部进行通报表彰,反之予以批评教育;四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通过加强信访举报和廉政监察等工作,全面掌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对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以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