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2010年,粮食总产从102万吨上升至181.8万吨
20052010年,粮食总产从102万吨上升至181.8万吨,种植面积由277万亩上升到341万亩,5年提供商品粮641万吨
2005—2010年,粮食总产从102万吨上升至181.8万吨,种植面积由277万亩上升到341万亩,5年提供商品粮641万吨,这是产粮大县霍邱县交出的优异答卷。
霍邱县总面积349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89.6万亩,1983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首批商品粮基地建设试点县。近年来,该县财政部门持续加大资金整合与管理力度,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支持粮食生产主战略,财政的有力支撑推动了粮食生产全国6连冠。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财政支农增长促进粮食增产。近年来,霍邱县财政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着力加大扶持粮食生产投入力度,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资金保障力度,努力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支出稳定增长机制。2006年至2010年,霍邱县财政支持“三农”投入从1.7亿元增加到4.3亿元,其中与粮食生产相关的投入从0.6亿元增加到1.5亿元。2011年财政支农支出预算安排4.8亿元,其中与粮食生产相关的投入达1.8亿元。
大量的资金投入,既有对种粮抓粮主体的奖励补贴,又有对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支持;既有建设“良田”的投入,又有支持“良种、良法”的支出;既有对粮食生产的稳定支持政策,又有保障粮食生产所需的临时性应急措施。财政积极构建粮食增产财政保障机制,为促进粮食连续增产、保障粮食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健全利益保护机制,调动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保障粮食增产,除了加大财政投入,还需要建立对农民的利益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种粮的积极性。
2005年全面取消了农业税,从根本上扭转了农民长期负担过重的局面,对农民由“取”到“予”,公共财政惠及“三农”力度空前。为确保粮食安全,霍邱县不断加大直接补贴力度,及时准确发放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4项补贴,提高种粮农民生产积极性。2006年至2010年,“四项补贴”累计发放7.6亿元,农民人均受益533元。
与此同时,霍邱县财政大力支持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帮助农民防范和化解种粮风险。近年来,县财政累计拨付保险保费补贴资金0.2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了逾10亿元的风险保障,为农民撑起了“保护伞”,让粮农吃下“定心丸”。
改善粮食增产条件,着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同时,霍邱县财政还通过支持改善农田基本条件、提高农业科技和服务水平、增强农业抗灾能力等措施,缓解和消除粮食增产“硬约束”,提高粮食生产科技含量和劳动者素质,不断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了粮食单产水平。2006年至2010年,累计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8600余万元,重点用于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累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12.5万亩,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1.2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0.6万亩,显著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此外,安排2.5亿元用于支持大中型水利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极大地改善了粮食生产和保障环境。
该县财政部门还积极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引导、农民筹资筹劳、社会捐资赞助”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机制,大力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2009-2010年共筹集资金投资1.3亿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8560万元,修建砂石道路1360公里,整修水渠938公里,兴建农田水利设施920座等,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显著改善了粮食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环境。
霍邱县总面积349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89.6万亩,1983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首批商品粮基地建设试点县。近年来,该县财政部门持续加大资金整合与管理力度,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支持粮食生产主战略,财政的有力支撑推动了粮食生产全国6连冠。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财政支农增长促进粮食增产。近年来,霍邱县财政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着力加大扶持粮食生产投入力度,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资金保障力度,努力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支出稳定增长机制。2006年至2010年,霍邱县财政支持“三农”投入从1.7亿元增加到4.3亿元,其中与粮食生产相关的投入从0.6亿元增加到1.5亿元。2011年财政支农支出预算安排4.8亿元,其中与粮食生产相关的投入达1.8亿元。
大量的资金投入,既有对种粮抓粮主体的奖励补贴,又有对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支持;既有建设“良田”的投入,又有支持“良种、良法”的支出;既有对粮食生产的稳定支持政策,又有保障粮食生产所需的临时性应急措施。财政积极构建粮食增产财政保障机制,为促进粮食连续增产、保障粮食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健全利益保护机制,调动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保障粮食增产,除了加大财政投入,还需要建立对农民的利益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种粮的积极性。
2005年全面取消了农业税,从根本上扭转了农民长期负担过重的局面,对农民由“取”到“予”,公共财政惠及“三农”力度空前。为确保粮食安全,霍邱县不断加大直接补贴力度,及时准确发放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4项补贴,提高种粮农民生产积极性。2006年至2010年,“四项补贴”累计发放7.6亿元,农民人均受益533元。
与此同时,霍邱县财政大力支持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帮助农民防范和化解种粮风险。近年来,县财政累计拨付保险保费补贴资金0.2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了逾10亿元的风险保障,为农民撑起了“保护伞”,让粮农吃下“定心丸”。
改善粮食增产条件,着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在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同时,霍邱县财政还通过支持改善农田基本条件、提高农业科技和服务水平、增强农业抗灾能力等措施,缓解和消除粮食增产“硬约束”,提高粮食生产科技含量和劳动者素质,不断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了粮食单产水平。2006年至2010年,累计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8600余万元,重点用于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累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12.5万亩,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1.2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0.6万亩,显著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此外,安排2.5亿元用于支持大中型水利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极大地改善了粮食生产和保障环境。
该县财政部门还积极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引导、农民筹资筹劳、社会捐资赞助”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机制,大力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2009-2010年共筹集资金投资1.3亿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8560万元,修建砂石道路1360公里,整修水渠938公里,兴建农田水利设施920座等,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显著改善了粮食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