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等工作的通知》
12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等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11〕19号),安排部署粮油保供稳价工作。
通知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当前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各地要按照“粮食省长负责制”的要求,在本地区粮油市场保供稳价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认真分析当前粮油市场形势,抓紧研究制订保障“两节”粮油供应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切实落实责任,确保“两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二要保证节日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各地粮食行政管理等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市场需求旺盛等情况,进一步加强货源组织调度,确保成品粮油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保持粮油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质量检验,确保粮油质量安全可靠,放心消费。
三要加强粮食产销合作和跨省移库。各主销区要主动加强与产区的沟通衔接,认真做好采购粮食的组织协调,组织指导企业均衡有序到产区采购。主产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粮食运输的组织协调,及时与铁路、交通部门进行沟通,做好调度工作。中储粮总公司及地方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今年已下达的政策性粮食跨省移库计划的落实,力争提前完成跨省移库任务,进一步优化粮食库存布局,确保受灾地区粮食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四要加强市场监测适时投放储备。各地粮食、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本地区粮油市场和价格的监测预警工作。国家有关部门将继续做好粮油竞价销售工作,增加市场供给。各地也要根据本地区市场情况和调控需要,适时投放地方粮油储备,稳定本地区成品粮油市场价格,避免市场出现大幅波动。
五要充实成品粮油储备做好应急准备。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住今年粮食增产、市场粮源较多的有利时机,抓紧充实地方储备特别是成品粮油储备。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的定期检查,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调得动、用得上、有保障。
六要积极做好粮食收购工作。当前正值秋粮收购高峰,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进一步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督促各类企业严格执行收购政策,坚持依质论价,不准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七要加强市场监管正确引导舆论。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粮油市场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国家实施的各项粮油收购政策和市场调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粮食、价格主管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合作,开展对粮油收购、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督促企业加强自律和承担社会责任。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坚决打击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加强正面宣传,稳定群众心理预期,为粮油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通知强调,做好当前粮油购销和市场供应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地要把保证元旦、春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把粮油保供稳价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让全国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