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对种粮农民粮食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有6.68亿余元
自治区对种粮农民粮食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有6.68亿余元 2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我区财政1月下旬
自治区对种粮农民粮食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有6.68亿余元
2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我区财政1月下旬下达全区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资金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6.68亿余元,其中粮食补贴8576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5.82亿元。
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各市、县(区)切实加强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组织领导,对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必须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并及时向农户发放补贴通知单,补贴资金通过农民补贴网,采取“一卡通”的方式于3月31日前全部兑付到
农户。我区今年提高了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接补贴标准,按照种粮农民承包耕地面积,水地每亩补贴60元,旱地每亩补贴20元。对粮食主产区(引黄灌区和扬黄灌区)种粮农民的粮食直接补贴,仍按照种粮农民的承包耕地面积每亩补贴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