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落实了粮食生产
为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今年常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粮食生产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办
为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今年常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粮食生产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落实了粮食生产“一把手”负责和“一票否决”制。
常宁市将实行粮食生产“一把手”负责制,严格按照省、衡阳市的要求落实和完成粮食生产任务,实现水稻生产“压单扩双”和耕地抛荒清零;乡镇(办事处)的党政一把手、分管负责人在主要的高速公路沿线及其连接线粮食生产中有比例未达到85%,其他区域双季稻种植比例未达到上级要求的,常年连片抛荒10亩以上的乡镇(办事处),将作为当年粮食生产不称职,实行“一票否决”,视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免职,并取消该乡镇(办事处)机关干部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对不落实粮补直补政策,弄虚作假,不执行“谁种粮谁得补贴、种多少补多少”规定,克扣、挪用粮补直补资金,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副科以上干部视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免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由所在乡镇(办事处)按程序予以免职,并减发村“两委”干部全年30%误工补贴;农办、农业局等粮食生产主管部门工作不力,不能督促乡镇(办事处)落实任务且未发现问题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视情节对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农业局联点机关干部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