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亩地给补偿1600斤粮食
3月31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双龙镇双龙村庙湾组一处工地上,施工人员和村民发生激烈争执。庙湾组村民
3月31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双龙镇双龙村庙湾组一处工地上,“施工人员”和村民发生激烈争执。庙湾组村民告诉记者,2011年9月份,双龙村支书刘磊在庙湾组宣布:庙湾组的耕地已被划为国家建设用地,镇政府要用来建政府办公大楼、学校和广场、一部分进行房地产开发。要村民将200多亩口粮田和28亩的宅基地“上交”给双龙镇政府开发。
记者在村民提供的“征地协议”看到,协议第三项“征地补偿费用”:每亩每年1600斤粮食(小麦800斤,玉米800斤)。协议第四项“付款办法”的第3条:65年后乙方逐年向甲方支付每亩800斤小麦和800斤玉米(或按当年粮食市场价格折换为人民币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