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粮食生产能力如何有效提高?
安徽省将从五个方面积极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完善粮食补贴制度,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建立多种形式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调动地方政府主动抓粮的积极性;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积极推进农业科技进步,走内涵扩大再生产之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粮食生产的规模化水平。
1、进一步完善粮食补贴制度,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应出台《农业财政补贴条例》,从法制层面规范对粮食主产区的补贴。在确保各项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健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农业政策要更加注重强农、更加注重科技服务条件的改善、更加注重生产能力的提升。一是明确补贴对象。按照谁种田谁受益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把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资金发放给种粮农户而不是承包田主,以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促进土地向种粮大户集中。二是完善补贴方式。实行与种粮规模和粮食产量挂钩的直补方式,将现行按计税面积补贴改为按种植面积、单产水平和商品量给予补贴,使粮食补贴向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大户倾斜,促进粮食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进一步完善农资补贴方式,采取对农民购买化肥、农药等进行直接补贴的办法。此外,要尽快完善粮食等农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其一,继续探索以市场供求变化为主形成粮食价格的机制,逐步做到价格体现价值;其二,探索建立目标价格补贴制度。国家或某一地区综合一定时期内种粮成本实际增长和种粮农民合理收益等因素制定一种政策性目标参考价格。当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出现差价时,国家采取宏观调控措施,提供差价补贴,与粮食挂钩直接补贴给农户。
2、建立多种形式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调动地方政府主动抓粮的积极性。粮食主产区承担着保护耕地和粮食生产的特殊使命,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全国农产品供应方面肩负着重大责任。为鼓励主产区多生产粮食,多向外地调粮,国家必须尽快建立一种多方位的、新型的、高标准的粮食生产区域利益补偿机制。有必要按照粮食净输出(入)量标准,建立多元化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让中央和主销区承担相应的粮食安全责任。一是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国家粮食主产区建设专项资金,重点加强粮食主产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粮食补贴,提高公共服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弥补地方财政收支缺口。二是遵循“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根据粮食销区调入的粮食数量按一定比例收取补偿金,多调多补偿,少调少补偿,不调不补偿。把商品粮调销补偿金作为专项转移支付基金,转移支付给输出粮食的主产区地方政府,主要用于主产区粮食生产供应能力建设,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户种粮的积极性。同时,要率先在粮食主产区推行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并将粮食主产县纳入国家生态补偿试点的范围。
3、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生产基地建设的投入力度,并逐步降低直至取消粮食主产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中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以增强其发展后劲。通过实施“沃土工程”、测土配方施肥,增加投入,改进现有化肥施用技术和方法,推广绿肥和秸秆还田、农牧结合及平衡施肥技术,减少化肥的使用量,增加有机肥的使用,提高土地肥力。集聚农业综合开发、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等项目建设合力,支持我省建设一批大中型防洪工程,加强农田水利配套建设。重点推进淠史杭、驷马山等灌区续建配套,着力解决江淮分水岭易旱地区缺水问题,完成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积极推进一般堤防加固、行蓄洪区调整和平原洼地排涝三项治淮工程;建设长江河势控制工程,推进主要支流治理。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完善田间灌排设施,有计划地控水、蓄水、调水和综合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保持水资源生态平衡,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4、积极推进农业科技进步,走内涵扩大再生产之路。随着农业资源的刚性约束日益加剧,现代科技必然成为粮食增产最重要的战略因素。要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加强粮食学科团队和平台建设,完善区域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促进农业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加强粮食作物适应性新品种创制、良种良法、病虫害防治、秸秆还田培肥、节水节肥、避灾减灾、保护性耕作技术和农业机械化技术的集成创新,形成支撑实现粮食产量突破的新一代丰产高效技术。继续加大粮丰工程、高产创建和粮食“三大行动”资金投入,支持高产技术示范区建设,发挥样板带动作用;巩固“三情”(苗情、墒情、病虫草情)监测点,实行“四定”(定地点、定时间、定专家、定期会商)办法,及时发布监测信息和田管措施建议;加强科研与推广的紧密衔接,进一步探索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和农技人员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各项措施,把良种良法对接到田。
5、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粮食生产的规模化水平。在安徽人均耕地面积不大、劳动力大量转移、粮食生产比较效益不高的背景下,发展粮食生产,必须因地制宜培育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粮食生产的规模化水平。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坚持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可以采取转包、租赁、入股等多种流转形式,培育发展粮食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种粮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适当集中,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服务组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化服务组织,如农机服务队、植保服务队、配方施肥服务队等,开展机耕、机种、机收、灌溉和统一植保等生产环节的外包服务,不断提高粮食生产关键环节的社会服务水平。培育发展粮食订单生产。把订单生产作为优质粮食产业化的突破口。以各种具有带动力的企业为龙头,以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中心,大力推行“企业+基地+农户”“企业+中介组织+农户”等经营模式,按照市场需求组织优质粮食生产。通过订单农业,把产前、产中、产后等各环节联结成一体,提升粮食生产组织化水平,提高粮食生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