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粮食安全制度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广东省粮食安全制度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施行5年来,全省依法管粮成效明显,超过
广东省粮食安全制度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施行5年来,全省依法管粮成效明显,超过1亿总人口的粮食安全得到保障。作为改革开放前沿,我省自1992年起率先改革粮食购销管理体制,从2001年起全面推进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适应粮食流通市场化形势下以法律和经济手段为主管理粮食流通的客观需要,我省于2009年率先实现了粮食安全立法。由省人大常委会颁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是全国第一部保障粮食安全的地方性法规,是全省粮食法制建设的里程碑。
省粮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明确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粮食安全保障机制,以“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精神对粮食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定义,从粮食生产、经营、储备、调控及应急等各环节全方位设计了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也为国家粮食安全立法提供了借鉴。
目前,全省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初步形成。我省已形成以国务院颁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人大颁布的《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为统领,以《广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主体的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广东粮食安全保障制度建设走在全国前列。”该负责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