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報告批評食物安全中心沒有積極執法
16日香港特區審計署長發表新1份審計報告,批評多個政府部門和機構管理不善,造成浪費。其中,報告批評食物
16日香港特區審計署長發表新1份審計報告,批評多個政府部門和機構管理不善,造成浪費。其中,報告批評食物安全中心沒有積極采取行動,跟進添加成份的嬰幼兒食品,亦沒有抽查這類食物。
審計署報告批評食物安全中心沒有積極執法,對付嬰兒及特殊膳食食物標簽或宣傳品上的虛假聲明。
審計報告指出,規管嬰兒及特殊膳食食物的營養資料十分重要,因為這類食物的對象是有特殊膳食需要的人士,他們一般屬身體比較脆弱的一群。當局在2005年承諾會檢討是否有需要就嬰兒及特殊膳食食物引入營養資料標簽規定,但至今6年已過,仍未見立法。
報告指出,食物安全中心在2006年成立后,一直到2011年年中,並沒有就嬰兒及特殊膳食食物的營養素進行任何風險評估研究。食物安全中心在進行食物監察時,亦沒有抽查任何這類食物,以核實所標示的營養資料是否正確。
另外,審計署報告批評食物安全中心對食物標簽的監察不力,其監察調查測試有多個漏洞。審計署建議食物環境衛生署長應改善食物安全中心進行的檢查和測試(包括肉眼檢查及化學分析),而在挑選食物樣本及營養素進行測試時,采用更加以風險為依據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