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酒世界网

小作坊不得生产经营婴幼儿食品

泸州新闻网 2013-03-04 14:36 婴幼儿食品
昨日,记者从市食安办获悉,泸州市明确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得生产经营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
 昨日,记者从市食安办获悉,泸州市明确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得生产经营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
  据泸州市食安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也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的重点。我市明确规定,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有形市场内开设小作坊的,向工商行政部门提出备案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工商行政部门予以备案并发给营业执照。在有形市场外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向质监部门提出备案申请,经审查合格的质监部门予以备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质监部门备案通知书办理营业执照。
  同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得生产经营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未经备案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区县政府要合理规划布局食品摊贩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早市、夜市餐饮经营区域允许食品摊贩经营者按照规定的时限和地点有序经营。食品摊贩应当具备有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必要防雨、防晒、防尘、防蝇以及清洁、垃圾存放、废水处理设施,食品摊贩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从业。
  另外,咖啡厅、酒吧、茶座(提供餐饮的茶座)由市、区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按餐饮业进行监管。经营场所需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做到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建立台账。提供就餐的经营场所应有独立厨房并符合相关要求;只提供饮品的经营场所应设立独立消毒间,对饮具进行消毒保洁;提供果盘的经营场所应设立果盘制作专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