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奶粉进口暂定税率下调
明年起我国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2月16日发布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767项进口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平均优惠幅度达60%,其中部分婴幼儿奶粉进口暂定税率下调。
根据方案,新增和进一步降低税率的产品包括活塞航空发动机、手机和平板电脑取像模块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的设备、零部件和原材料;天然牧草等支农惠农产品;音频生命探测仪等救灾用品等。
同时,光导纤维预制棒、多点喷射涡轮增压汽油机等部分商品2014年将不再实施年度进口暂定税率,即回归至最惠国税率,比2013年的暂定税率稍高。关税税则委员会称,这是为了充分发挥关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根据国内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变化情况进行的调整。
方案显示,2014年对燃料油等767项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而2013年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的项目为784项。
此外,2014年我国继续以暂定税率的形式对煤炭、原油、化肥、铁合金等产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适当降低了化肥出口关税税率。
与大众消费相关的部分婴幼儿奶粉、护肤品等进口商品暂定税率与2013年相比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其中,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氨基酸配方、无乳糖配方特殊婴幼儿奶粉2014年暂定税率为5%,比最惠国税率的20%下调了75%。
相比2013年的调整方案,2014年的方案新增了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配方奶粉的暂定税率为5%,比最惠国税率的15%下调了67%。
护肤品2014年的暂定税率为5%,而最惠国税率为6.5%。该调整与2013年的方案相同。
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主任赵萍此前表示,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曾多次调降特殊配方婴幼儿奶粉税率,这是由于国内消费者对进口奶粉需求旺盛。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进口奶粉已从此前的奢侈品转变成为中等收入阶层的必需品,因此关税理应调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