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15家药店进行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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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15家药店进行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销售,据了解,新批准的15家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销售药店分别是,聊城市区的有山东利民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利民大药店、山东利民大药店总店、聊城五洲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第一连锁店、聊城五洲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第二连锁店、济南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聊城卫育路店、山东康通华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三店、聊城五洲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第8店共7家;另外,各县(市、区)的有临清市康惠平价大药房有限公司、冠县鑫民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7店、莘县东方大药店有限公司、阳谷永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大药店、东阿大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总店、茌平县百年康润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漱玉平民大药房和谐店、高唐县东方大药店有限公司、聊城市经济开发区新生大药店有限公司共8家。
5家试点药店是经由企业提出申请,并经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后报经市局批准的。申请试点销售药店申请的条件为:管理规范,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且能够严格落实,无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商品被有关部门处罚的记录;具有相应经营环境和营业面积,具备专区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具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费专业指导的人员和能力;经营规模较大,服务能力较强,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影响力,符合办理食品流通许可和国家规定的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条件。
今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对已经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进行逐户复查、规范和清理,对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要求,或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者,将依法规范一批、清理一批、查处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