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暂不需要证书
财政部关税司近日做出回应称,由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仍在制定过程中,目前跨境电子
财政部关税司近日做出回应称,由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仍在制定过程中,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时,暂不需要获得相关产品的配方注册证书。
财政部同时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国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包括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依法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届时,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名单,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对外公布。
此外,财政部还对跨境电商正面清单中的化妆品备注进行了说明。“首次进口的化妆品除外”,也就是说,今后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化妆品,应当是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化妆品许可批件(包括备案凭证)的产品。据了解,目前已获得进口许可批件的化妆品数量已达13.6万多种,涵盖了绝大部分国际知名品牌和主流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