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较真方便面缺斤短两
过年前我买了一箱方便面,包装袋上明明标注的总净重是106克,可我把24包全部称了一遍,最重的才92克,最轻的83克,没有一包的重量与标注相符。这种行为是不是变相涨价?是不是对消费者涉嫌欺诈?昨日,本报接到新密市民郑先生电话,称要和一些方便面厂家缺斤短两的缺德
“过年前我买了一箱方便面,包装袋上明明标注的总净重是106克,可我把24包全部称了一遍,最重的才92克,最轻的83克,没有一包的重量与标注相符。这种行为是不是变相涨价?是不是对消费者涉嫌欺诈?”昨日,本报接到新密市民郑先生电话,称要和一些方便面厂家缺斤短两的缺德行为较真到底。
一箱方便面,没有一包够分量
昨日上午,记者赶到新密市岳村镇,见到了较真的郑先生,他抱出一大箱子方便面。这些方便面上标注有“大统领上汤大骨面”字样,制造商为焦作市庆林食品厂,包装上标注:总净含量106克,其中面饼90克。当着记者的面,郑先生把这些未开封的方便面一一称重,结果显示,最重的一袋为92克,最轻的仅有83克。包装上没有厂家电话,销售电话是郑州的电话号码68552428。记者按照这个号码拨过去,提示为“该号码是空号”。
昨天,郑先生又到超市买了一些“花样年华干吃面”,系许昌新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包装上标明总重量为56克,但称重只有50克,缩水率达10.7%。按照厂家的销售电话打过去,一名男工作人员称,他只管业务,对这些分量不够的情况没法解释,并拒绝提供有关部门领导联系方式。律师称,方便面缺斤短两涉嫌价格欺诈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部分袋装方便面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缺斤短两现象。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工作人员,他们解释说,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重量在50克至100克之间的商品,允许短缺量最大是4.5克。检测某种商品重量是否合格,在抽检数量上有严格的要求,只有符合规定的抽检数量,计算出来的抽检值才能代表这种商品总体情况。“消费者平时购买的往往是单件商品,单件重量不够,还不能代表商品重量不合格。”
对方便面缺斤短两现象,省裕达律师事务所的田宏仓律师认为,生产厂家的这种行为涉嫌价格欺诈,一是因为商品标注的重量缩水率较高;二是在售价不变的情况下,厂家减少了重量,等于变相提高了商品价格,而且消费者还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