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吃了几颗山核桃老板每人扣了1000元
果粒橙:冤死了。我们5个人上班时间偷空吃了几颗山核桃,结果被罚了5000元钱,每人罚1000。
米奇的微笑(副群主):被老板发现了?
果粒橙:是的。事情比较早了,是10月9日那天下午,老板看到办公室地上有山核桃碎壳,就问是谁吃的。我们都慌了,没人肯承认。结果老板火大了,说每人扣1000元,当场就打电话给财务了,说直接从工资里扣。
米奇的微笑:不会真扣这么多吧,是不是气话啊?
果粒橙:不过我们单位是有规定的,上班时间不能吃零食,违者罚款100元。其实我们是趁中饭后的午休时间吃的,就算要罚也不用罚1000元这么多吧?
米奇的微笑:不过要是我是老板,肯定也生气的。先不管是什么时候吃的,吃完了还不打扫干净,像什么样子啊。
果粒橙:当初我们也是这么猜的,想想等老板气头过去了,应该会放我们一马。第二天,我们齐刷刷地交了检讨书,给老板一个台阶下。结果到了10月15日发工资的时候——真狠啊,果真扣了我们每人1000元。
米奇的微笑:动真格的啊!
果粒橙:气死了!有个同事当场就辞职走人了。我们月工资才1800元,这大半的钱扣光了。
米奇的微笑:罚得是有点过份了。
果粒橙:这事以后,老板就把规章制度给改了,说上班期间不准吃零食叫外卖,违者重罚(数目视情况而定),10月16日开始执行。我觉得太亏了,只想拿回那900元钱,可是又不敢跟老板去吵,我们都是没签合同的,他想炒就炒的。你们帮忙出出主意吧!(3010401)
e家核实
本报记者章高航根据网友“果粒橙”提供的电话,联系上老板徐迅。一开始,老板说自己在外地出差,不方便解释。后来振振有词,说员工的劳动纪律向来不好,经常吃得一地果壳。那天问了大家谁都不说,一气之下就想惩罚他们一下。“第一次违反没有问题,但是多次违反就不得不严肃一下纪律了。”徐迅说。至于罚款1000元的根据是什么,徐总说没有根据的,他说罚多少就是多少。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又赶到网友“果粒橙”的公司,位于建国北路某大厦内的杭州星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一个30多平方米的大办公室里,放着七八张办公桌,几名工作人员正在忙碌着。
当记者表示想找徐迅时,一名坐在靠窗一角的穿白色夹克的年轻人起身说徐总不在。他自称是公司打杂的,了解记者来访目的后,一口否认了罚款的事情。“没有这样的事情,你们搞错了。公司负责人不在,我们不方便接受采访。”
记者提出想看看该公司的规章制度,也被拒绝了。
出了公司大门,记者又试图手机联系徐迅,电话那头徐迅称自己在江苏出差。
接下来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就站在公司玻璃大门外面的摄影记者看到那名年轻人接起手机,走到靠窗的角落处进行通话,而传来的声音证实他就是那名和记者通话的徐迅。
挂上电话,徐迅发现了门外的情况,记者试图再次与他沟通,他懊恼地关上了办公室的门。
e家说法
律师:老板的做法不符合法律程序
对吃山核桃的员工进行重罚,之后又修改规章制度的事情,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孔建祥律师表示,该老板的做法显然不合理,而且1000元的罚金也值得商榷。
孔律师解释,一般制定职工规章制度需要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然后进行公示。根据网友“果粒橙”描述的情况,老板后来修改制度的做法不符合法律程序。如果员工对修改后的规章制度有疑义,单位则需自己举证来证明员工知道修改制度这件事,并且了解修改的内容。
至于网友“果粒橙”没有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孔律师表示并没有多大关系,因为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存在。他建议“果粒橙”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部门:老板做法不合理
杭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审案科副科长史边疆对于老板的做法非常不赞同。他说从罚款100元到罚款1000元的改变过程不合理,相应的规章制度的制定都要通过起草——协商——公示等法律程序。
“企业有一定的自主权,但这个自主权是在有限的范围内行使的,不是老板说什么就是什么。”史边疆说。老板直接从员工工资里扣1000元属于克扣工资,他建议当事人向劳动部门投诉,他们会马上调查处理该事件。如果员工对于罚款100元的制度不满意的话,也可以提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