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争夺战,夯实友臣金丝肉松饼行业地位
友臣金丝肉松饼,大家耳熟能详。可是,这款产品里面的金丝二字让友臣卷入商标纠纷之战。 事件追溯 到2014
“友臣金丝肉松饼”,大家耳熟能详。可是,这款产品里面的“金丝”二字让友臣卷入商标纠纷之战。
事件追溯
到2014年2月,友臣收到来自重庆个体户邓世华发来的律师函,要求友臣停止在商标中使用“金丝”二字,他认为友臣使用“金丝”二字侵犯了他的权益。于此同时该个体户在电商多平台对友臣进行投诉,使友臣的经营受到了很严重的影响。于是,友臣公司不得不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确认商标不侵权诉讼,数月过后,案件以友臣胜诉告终,确认“友臣牌金丝肉松饼”商品不构成对“金丝”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再掀风波
个体户邓世华对一审不服,向法院再次提出上诉。二审中,法院指出友臣公司在2012年8月2日即生产出了“金丝肉松饼”,且在“金丝肉松饼”上标注了其申请注册的“友臣”商标,该时间早于上诉人邓世华注册商标核准时间(2012年11月28日),证明友臣是将“金丝肉松饼”作为商品的名称使用,不构成侵权。且国内市场上现有90多家厂商生产金丝肉松饼,均约定俗成地将“金丝肉松饼”作为商品名称使用,另标注各自的商标以示区别不同的厂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法院得出的结论是,个体户邓世华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表示判决驳回原告邓世华的全部诉讼请求。换言之,二审维持原判,友臣胜诉。
一场战争一个行业地位
回顾这次商标纠纷事件,友臣在“金丝肉丝饼”的品类里的独占鳌头难免惹来一些纷扰,但其对自身首创、正宗的品质坚信坚定,在这场“战争”中毅然拿起“武器”捍卫自己正宗地位,对无理的要求绝不示弱。两次胜诉的审判结果让友臣在金丝肉丝饼行业的地位更加夯实,更值得信赖。友礼天下,臣于众生,友臣的企业文化,永远不会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