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深加工业消耗玉米量不得超26%
2007-09-27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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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促进玉米深加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当前和今后要优先确保饲用、食用和生产用种玉米的供应安全,根据剩余可用玉米数量适度发展玉米深加工业。饲料玉米用量的年增长率要保持在4.7%左右,深加工业消耗玉米量应控制在26%以内。国家鼓励发展玉米食品加工业,支持东北和西部玉米产区发展饲料加工业。同时,将继续实施玉米良种补贴政策,优先发展鲜(糯)玉米、饲用玉米、高油玉米等生产基地。
《意见》提出,要严格控制玉米深加工项目盲目投资和低水;优先确保饲用、食用和生产用种玉米供应,根据剩余可用玉米数量适度发展深加工业;继续确保东北地区及内蒙古作为商品玉米产区的地位不动摇,扶持发展饲料加工业;加强对玉米初加工及部分深加工产品出口的控制,避免加剧国内玉米资源的短缺局面。同时,鼓励适度进口一定数量的玉米,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
《意见》明确,今后饲料玉米用量的年增长率应保持在4.7%左右;玉米深加工业用粮规模占玉米消费总量的比例控制在26%以内;《意见》要求,今后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玉米深加工项目,并将玉米深加工项目,列入限制类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意见》提出,要严格控制玉米深加工项目盲目投资和低水;优先确保饲用、食用和生产用种玉米供应,根据剩余可用玉米数量适度发展深加工业;继续确保东北地区及内蒙古作为商品玉米产区的地位不动摇,扶持发展饲料加工业;加强对玉米初加工及部分深加工产品出口的控制,避免加剧国内玉米资源的短缺局面。同时,鼓励适度进口一定数量的玉米,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
《意见》明确,今后饲料玉米用量的年增长率应保持在4.7%左右;玉米深加工业用粮规模占玉米消费总量的比例控制在26%以内;《意见》要求,今后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玉米深加工项目,并将玉米深加工项目,列入限制类外商投资产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