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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采取三项措施稳定猪肉

2007-09-28 12:15 相关行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铁道部、农业部、商务部和国家粮食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价格调控,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后四个月价格总水平。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

  问:在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个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部署调控市场价格,请问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近几个月来,价格总水平涨幅加快。5、6、7、8四个月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分别为3.4%、4.4%、5.6%和6.5%。食品价格是导致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8月份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升6.5%,其中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8.2%,推动价格总水平上升6个百分点,占全部涨价因素的92.3%。稳定食品价格,对于稳定价格总水平、安定人民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价格调控,切实做好保障食品供应的工作,抑制价格总水平上涨,稳定后四个月的价格总水平,安定人民生活。

  问:国家在稳定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等食品价格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我国粮食连续3年丰收,今年夏粮和早稻继续增产,预计秋粮也可获得好收成。国家粮食库存充裕。今年9月,市场稻谷、小麦、玉米收购价格同比分别上涨8.5%、10.5%和15.6%。把粮食价格稳定在目前的水平,有利于在保证农民增收的基础上稳定价格总水平。

  在稳定粮油市场价格方面,采取了5个方面的措施:(1)加大临时存储粮食销售力度。适当增加近两年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收购并由国家临时存储的小麦和稻谷的拍卖数量,并适当降低拍卖底价,保证小麦和稻谷的市场供应,稳定小麦和稻谷价格。(2)稳定饲料价格。在广东、上海、四川等玉米主销区,择机投放部分中央储备玉米,按略低于市场价格确定销售底价公开竞价销售。从10月1日起,对进口大豆实行为期3个月的暂定关税,税率由目前的3%降为1%,降低大豆进口成本,稳定豆粕价格。(3)投放部分中央储备食用植物油。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在京津沪与其他沿海的大中城市投放中央储备食用植物油,并组织企业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食用植物油价格。(4)增加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数量。为保证节日市场供应,各级人民政府要增加小包装成品粮油的生产数量。地方储备中,要确保有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消费量的小包装成品粮油数量,以应急需。(5)为降低东北粮食外运成本,对经山海关入关的粮食由现行按运距征收铁路建设基金,改为按每吨18元的固定额收取铁路建设基金。

  在稳定猪肉等副食品供应方面,采取了3个方面的措施:(1)请各地继续抓好国务院关于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生猪生产尽快恢复。(2)各地要适当增加能够替代猪肉消费、短期见效的家禽和鲜蛋生产,保证猪肉等副食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3)“两节”期间,要增加中央和地方储备猪肉投放数量,并按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优先保障学校食堂供应,确保猪肉价格基本稳定。

  问:食品价格上涨对群众生活有较大影响,请问国家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

  答:按8月份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幅度匡算,因食品价格上涨影响城镇居民月增加支出26元左右。近几年,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多数消费者能够承担食品价格上涨增加的支出,但对一些困难群体如城镇低保对象的生活影响较大。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8月份以来各地按今年上半年食品价格上涨的情况,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的标准增加了城镇低保对象的实际补助,其中北京、天津、上海分别将低保标准提高了20元、30元和30元,其它省份都发放了不低于15元的临时补助。中央财政给地方下拨了59亿元的补助资金。

  根据8月份食品价格继续上涨的情况,国家决定从10月份起给城镇低保对象再增发3个月每人每月10元的临时补贴。

  问:国家对稳定学校食堂饭菜价格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为稳定学校食堂饭菜价格,最近,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食堂工作维护高校稳定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各地粮、油、肉价格上涨情况增加对大中专院校的学生食堂补贴。八部委还要求各地抓紧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近日,我委又下发通知,要求对大中专院校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执行优惠价格政策,预计每年可减轻学校水电气支出35亿元。

  问:当前,一些食品价格上涨较快,既有成本上升的合理因素,也有个别不法经营者搭车涨价等违法行为。请问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方面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我们将从三个方面进一步采取措施:(1)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对市场出现的异常波动,及时妥善处置。(2)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经营者和行业组织价格行为,坚决打击合谋涨价、囤积居奇、造谣惑众等价格违法行为。(3)严格控制政府调价的节奏和力度,年底前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政府调价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