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包装上将出现“酒后请勿驾驶”
2007-06-11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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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像香烟盒上标有“吸烟有害健康”一样,酒瓶上也将出现“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驶”等字样。记者昨日了解到,推迟施行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即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国标的要求,各类酒的标签上要有劝说语、警示语。据了解,目前本市的部分酒瓶外包装上已经出现了相关的劝说语。业内人士认为,此项推荐性条款将来很有可能变成强制性规定。
据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酒类标准化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原定于去年10月1日实施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推迟1年实施。原因是酒类企业旧标签库存量太大,无法及时完成更换。新标准将替代原来的《饮料酒标签标准》。
根据《通则》规定,在酒瓶标签上要贴有“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驶”等劝酒标语,该要求涉及所有酒精度大于0.5度的酒精饮料。同时,标签内容不得使用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或带有欺骗性的文字介绍。
上海市酿酒专业协会秘书长吴建华告诉记者,除了“防止爆瓶”等警示语外,本市市场上已经有一些国内、甚至国外的酒类企业,开始使用带有“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劝说语的标签,比如使用在一些新开发的产品上。但是,许多厂商仍在抓紧最后几个月的时间消耗旧标签库存。预计今年10月1日起,大部分酒瓶外包装上会出现相关“劝说语”。从长远来看,此项规定很可能由推荐性转变成强制性。据了解,目前在一些发达国家,劝酒语已经被要求强制标示,包括“未成年人不得饮酒”等提示语或图标。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