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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酒管工作成绩斐然

华夏酒报 2007-12-28 14:40 相关行业
2007年,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酒类专卖管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酒类专卖管理条例》修改工作取得可喜成果,法治型机关建设实现预期目标,打击假冒伪劣酒类向纵深拓展,服务企业载体进一步创新,确保了消费者的饮酒安全和身体健康
2007年,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酒类专卖管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酒类专卖管理条例》修改工作取得可喜成果,法治型机关建设实现预期目标,打击假冒伪劣酒类向纵深拓展,服务企业载体进一步创新,确保了消费者的饮酒安全和身体健康。
     据了解,颁布实施10多年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酒类专卖管理条例》有些条款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2007年3月,州商务局、州法制办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了《条例》修改小组,结合各方面的意见和其他省区先进经验,经14次修改,拟定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酒类管理条例(修改草案)》并于日前经延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加强法治型机关建设,延边州酒管办成立了建设“四型”机关领导小组及评议考核工作组,制定了《建设“四型”机关实施方案》、《法治型机关示范处室实施方案》、《建设法治型机关示范处室具体措施》,先后补充完善了《关于“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将《行政审批流程图》、《申领酒类生产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特种酒经营许可证所需的证明材料》上墙公布;对全州酒类专卖系统54名执法人员实行微机管理。
  同时,加强执法培训,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今年,他们共组织了两次全州酒类专卖系统集中培训,学习《吉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试行)》、行政复议听证程序以及注意事项,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管理。组织各县(市)酒管办业务骨干集中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配制酒相关标准及要求,并邀请香港国际洋酒协会广州代表处工作人员讲授了洋酒鉴别知识,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延边州洋酒消费量稳步攀升。但是受利益的趋动,假冒洋酒也混杂其间。由于缺乏鉴别技术,加之无法协调洋酒制造商出具鉴定证明书为执法部门提供法律依据,洋酒打假工作一直未取得突破性进展。
  2007年9月,延边酒管办与香港国际洋酒协会广州代表处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协议书规定:今后香港国际洋酒协会广州代表处将不定期来延进行洋酒鉴别培训,同时及时出具鉴定证明书为行政执法提供法律依据。
  9月初,在香港国际洋酒协会广州代表处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延边州酒管办共检查洋酒经营场所16家,查处涉嫌经营假冒洋酒业户7家,查获疑似假冒芝华士、人头马、轩尼诗等洋酒98瓶,案值2.8万元。10月中旬,他们又开展了第二次洋酒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假冒洋酒经营业户3家,查获假冒洋酒31瓶,洋酒市场秩序大为好转。
      2007年,延边州酒类专卖管理系统还加强了对酒类市场的监测分析,重点对低价低质啤酒、葡萄酒以及桶装、袋装白酒进行了抽样检测,共检测出不合格酒类42个批次。对经销不合格酒类的经营者进行了处罚,并通过媒体进行了公开曝光,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全州酒类专卖管理系统共开展4次业务培训,集中开展了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名优酒、洋酒和配制酒等5次集中整治大检查。截至目前,全州酒类专卖管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382人次,车辆1681台次,查处各类酒类违法案件245件,没收假冒伪劣酒类22268瓶(桶),案值40.57万元,罚款24.01万元。
   为了加强对配制酒的监督管理,他们与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联合开展配制酒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经营业户,依据《食品卫生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酒类专卖管理条例》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出了相应的处罚。同时,他们还对全州经营配制酒的经营业户全部进行了备案登记。
     创新服务载体,全心全意为酒类经营者和消费者服务,是延边州今年酒类专卖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他们在全州酒类专卖管理部门全面推行《回访酒类经营者制度》,对所有新近取得酒类生产、批发许可证的酒类经营者,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在半年内进行一次回访。通过入户访谈、调查了解情况、填写回访记录等方式,向酒类经营者发放宣传材料,掌握酒类企业的经营情况,征求意见建议,现场答疑解惑,切实为酒类经营者办实事、解难题。
  为使政务更加公开透明,服务更加快捷方便,他们还开办了延边酒类商品信息网,将行政审批流程图、申领酒类许可证所需材料、延边酒类批发企业信息、酒行业资讯、名优酒及地产酒推介、政策法规、新办企业信息公示、在线举报、酒知识等信息,通过网络公开发布,使行政审批更加公开透明,便于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也为酒类经营者宣传推介酒类商品,拓展行政执法部门的服务渠道,搭建了一个平台。目前网站正在调试中,年底前可正式开通。
  为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他们还制定了延边州“放心酒”工程示范店评审条件、标准,本着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评选出州“放心酒”工程示范店1家,汪清、敦化、珲春评选出县(市)酒类经营诚信单位共5家,此举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