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查处擅用奥林匹克标志行为
2008-06-23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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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厉查处未经奥林匹克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以及在广告中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行为,对未经授权许可在广告中使用奥运标志以及广告中侵犯奥运赞助商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处罚。 6月19日
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厉查处未经奥林匹克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以及在广告中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行为,对未经授权许可在广告中使用奥运标志以及广告中侵犯奥运赞助商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处罚。
6月19日从工商总局了解到,在奥运会开幕前及举办期间,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针对本地区广告市场情况,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电视、报纸、网站、户外、印刷品广告的专项检查。
其中,奥运主办城市和赛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重点加强机场、高速公路、比赛场馆周边、酒店、居民社区、主要商业网点等区域设置和摆放广告的检查,明确专人负责重点场所的巡查,对违法广告易发媒体实施动态化的监管措施,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含有不良文化内容的广告。
对发现的虚假违法及不良广告,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及时立案查处,对屡次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以及涉及的产品,将依照有关规定暂停其广告发布业务或暂停广告发布。
此外,奥运会赛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将贯彻落实“无烟奥运”的要求,依法查处擅自发布的烟草广告及变相发布的烟草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