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优抚安置事业费2008年度首次突破300亿元
新华社昆明3月16日电(王东明、顾磊)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局长孙绍骋在日前召开的全国2009年优抚工作暨优抚数据集中审定会议上透露,中央财政优抚安置事业费2008年度首次突破300亿元,达到329亿元。 这是近10年来中央财政优抚安置事业费增幅最大的一年
新华社昆明3月16日电(王东明、顾磊)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局长孙绍骋在日前召开的全国2009年优抚工作暨优抚数据集中审定会议上透露,中央财政优抚安置事业费2008年度首次突破300亿元,达到329亿元。
这是近10年来中央财政优抚安置事业费增幅最大的一年。其中,优抚事业费新增28.8亿元,使616万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平均提高20%,医疗补助标准平均提高33%。
孙绍骋介绍说,此外,2008年度军休事业费新增25.5亿元,使30多万军休干部及遗属和无军籍退休职工提高了生活待遇,医疗保障标准平均提高了22%;退伍安置费新增2亿元,使全国转摘于华夏酒报·中国酒业新闻网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提高了4%,使分散供养的一至四级残疾士兵建房补助标准平均提高了37.5%;投入1.6亿元,为12万残疾军人更换了辅助器具。
孙绍骋说,在过去一年里,优抚安置工作继续在服务军队建设上下功夫,使制约部队的棘手问题得到解决。及时改革军休人员移交安置办法,做到成熟一个接收安置一个;积极论证改革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办法,最大限度地为部队排忧解难。针对以往军队审批优抚对象与地方兑现待遇存在较大“时间差”的现象,与军队有关方面“对接”,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及时享受到了待遇。帮助2万多名随军家属就业,18000多名军人子女入托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