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拟建立酒类信息监测统计制度
7月9日,《华夏酒报》记者在广州召开的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培训会议上
7月9日,《华夏酒报》记者在广州召开的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培训会议上获悉,商务部拟建立全国酒类行业信息监测统计制度。这是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履行商务部负责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介绍,商务部建立全国酒类行业信息监测统计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酒类行业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对全国酒类生产流通规模、市场运行、消费结构等进行监测分析,主要目的在于及时准确了解酒类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相关信息,以便于引导酒类流通行业和酒类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信息监测统计制度的监测对象为各省酒类生产样本企业、批发样本企业和零售样本企业。样本企业由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并经商务部同意。原则上要求推荐的酒类生产样本企业为该地区生产规模较大、流通量较大的企业;推荐的批发企业销售总量应占该地区酒类销售市场份额的80%以上;零售企业须推荐该地区内的连锁集团总部。
作者:崔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