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消费税调整方案将拉低各公司09年净利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的管理规定自2009年8月1日起,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
公司或以提价平抑盈利冲击
白酒消费税调整方案明确提高消费税税基,将会明显拉低各公司2009年的净利润。白酒行业公司按所受影响大小依次为五粮液(24.70,0.70,2.92%)、泸州老窖(31.26,0.36,1.17%)、水井坊(17.74,-0.01,-0.06%)、贵州茅台(155.10,1.99,1.30%)。消费税对五粮液的冲击最大,将会占到五粮液净利润的23%左右,泸州老窖约为20%,水井坊为18%,贵州茅台为10%左右。老白干、山西汾酒(33.70,-0.02,-0.06%)和伊力特(10.14,-0.15,-1.46%)承担的消费税较轻,影响较小。如果以2008年企业净利润来计算,五粮液消费税纳税额约为4.21亿元,贵州茅台为3.8亿元左右。提价将是酒企转嫁税负的最好途径。五粮液、茅台都在准备提价,其中茅台提价在50-80元,很可能会在80元。五粮液出厂价刚刚提高20-30元,与此相应,市场零售也提高20-30元。山西汾酒已从2009年6月26日起对十年陈酿老白汾酒系列产品的对外售价在原价格基础上上调10%左右。
加速行业整合,对行业是长远利好
消费税调高,会增加白酒企业负担,尤其是小酒厂,大的白酒企业不是产能不够的话又不会轻易承接,因此很多小厂或会因此直接倒闭。隐含在目前中国白酒行业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将会得以解决,一是生产能力大于市场需求,市场竞争激烈。随着近几年啤酒、葡萄酒和果酒类产品的发展,白酒生产能力已经是远远大于消费者的需求,大部分白酒企业基本上处于微利状态。二是小酒厂盲目发展,企业结构不合理。酒基税改,将会优化白酒行业,加速行业洗牌。
建议重点关注子行业龙头
白酒行业估值偏低,行业经过前段时间的估值修复之后,食品饮料的整体估值已经达到市场的中部水平。目前的溢价水平大约相当于大盘6000点左右的水平,行业估值仍有一定的修复空间。加上通货膨胀的预期,高端白酒的估值修复空间是最大的。贵州茅台以其强大的品牌力完全可以大幅度的实现税赋转嫁,高端白酒在5月份销售出现良好态势,终端缺货严重。双节的到来又会是白酒消费的传统高潮。先前避税程度最小的山西汾酒预先提价10%,税改后依然强者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