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全面禁止流动销售散装酒
到今年10月底,唐山市内散装酒将实现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流动销售散装酒行为得到全面禁止,宾馆、饭店、
到今年10月底,唐山市内散装酒将实现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流动销售散装酒行为得到全面禁止,宾馆、饭店、经销单位或个人自制并销售药酒、保健酒、补酒等行为也将被全面禁止。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保障酒类流通秩序,唐山市自8月1日开始至2009年10月31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以市内五区、各县(市)城关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名烟名酒店、小型白酒厂、啤酒厂,较大宾馆、饭店为重点整治区域和单位,着重对名优酒、畅销酒、啤酒、桶装酒、散白酒、《酒类经营许可证》、《酒类流通随附单》进行检查。
相关部门希望,通过此次专项整治,酒类经营者持证经营率达97%以上;全市上市酒类商品保真率达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