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部门颁发首批《食品流通许可证》
北京工商部门颁发首批《食品流通许可证》
北京市工商局9月7日颁发了首批《食品流通许可证》。柒-拾壹(北京)有限公司、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成为北京首批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外商投资企业。
当天同时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企业,还有中外合资经营的北京虎王和田宽食品有限公司和港、澳、台商独资经营的特力屋(北京)商贸有限公司。上述5家食品经营企业,注册资本均在500万美元以上。
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建华表示,食品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从9月1日起,北京市工商局对全市范围内的商场、超市、市场、食杂店以及影剧院、加油站、报刊亭等,有从事批发或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经营企业和个人实施食品流通许可。
目前,北京市食品经营企业达6.5万家。北京工商部门调查发现,在部分城乡接合部地区,一些小作坊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现象仍然存在。
家乐福北方区公关经理胡万存认为,实行食品流通许可制度,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流通领域的食品经营行为,保证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
据了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食品经营者已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继续有效。原许可证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要求,提出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缴销《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北京市工商局食品监督管理处处长冀玮表示,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当天同时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企业,还有中外合资经营的北京虎王和田宽食品有限公司和港、澳、台商独资经营的特力屋(北京)商贸有限公司。上述5家食品经营企业,注册资本均在500万美元以上。
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王建华表示,食品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从9月1日起,北京市工商局对全市范围内的商场、超市、市场、食杂店以及影剧院、加油站、报刊亭等,有从事批发或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经营企业和个人实施食品流通许可。
目前,北京市食品经营企业达6.5万家。北京工商部门调查发现,在部分城乡接合部地区,一些小作坊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现象仍然存在。
家乐福北方区公关经理胡万存认为,实行食品流通许可制度,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流通领域的食品经营行为,保证消费者的食品消费安全。
据了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食品经营者已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继续有效。原许可证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要求,提出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缴销《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北京市工商局食品监督管理处处长冀玮表示,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