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制定国有企业对外捐赠规定
无锡制定国有企业对外捐赠规定
江苏省无锡市规定,国有企业对外捐赠时,额度以内必须备案,超过额度必须核准,如果不按正常程序,国企老总必须自掏腰包。
10月14日,《无锡市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暂行规定》已正式下发,按照规定,市属企业集团对外捐赠或无偿赞助资产单笔价值在50万元以下,全年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的,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对外捐赠或无偿赞助资产单笔价值在30万元以下,全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的,均应在办理捐赠手续后5日内,将相关资料报市国资委备案。
10月14日,《无锡市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暂行规定》已正式下发,按照规定,市属企业集团对外捐赠或无偿赞助资产单笔价值在50万元以下,全年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的,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对外捐赠或无偿赞助资产单笔价值在30万元以下,全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的,均应在办理捐赠手续后5日内,将相关资料报市国资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