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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监管要慎防“反弹”

华夏酒报 2009-10-26 10:31 相关行业
酒类监管要慎防“反弹”
  只要稍稍留意媒体的人就会发现,诸如查获大量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端掉制假售假酒窝点的新闻时有报道。

  乍看起来,这些新闻还真让人欣喜,可细加思量就觉得不那么对劲:倘使在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刚起步的地方发生这类新闻,的确是件好事,证明其监管效益显著。倘使这类新闻发生在酒类流通管理时间长、搞得好的地方,就不见得是好事了,因为这类新闻从另一个侧面说明这个地方的酒类监管还不到位,还存在漏洞。这个不到位,也很可能是酒类监管后出现了反弹的结果。

  酒类监管出现反弹现象的原因大致有二:一是酒管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不到位,没能真正在酒类经销商心目中扎根。

  二是酒类监管的理念有问题。酒类监管部门重专项整治,轻日常监管,幻想依靠几次整治行动,达到毕其功于一役、一劳永逸的目的。

  要想真正搞好酒类流通管理,造福百姓,就必须防止酒类监管出现反弹现象。笔者认为,酒管部门要坚持对酒管法规、政策的宣传常抓不懈,时刻紧绷酒类监管这根弦,对酒类市场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对酒类市场的日常稽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是防止反弹行之有效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