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酒管办对34家示范店开展专项检查
湘潭市酒管办对全市34家“湖南省放心酒工程”示范店开展专项检查-食品产业网
自省酒管办实施“湖南省放心酒”工程建设以来,我市各级酒管部门大力宣传,积极落实。此项工作在我市得到了广大酒类经销企业和消费者的大力支持。经过酒类经销企业申报、各级酒管部门严格把关,从2006年以来,我市先后有34家酒类经销企业经湖南省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批准,成为“湖南省放心酒”工程示范店。全市34家“放心酒”店挂牌以来,各级酒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加大了对“放心酒”店的监督管理力度,注重对“放心酒”店服务质量的要求,并于今年11月份开展了对“放心酒”店的专项检查。目前,“放心酒”店开展放心服务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做到有证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二是大多数“放心酒”店《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落实较好,随附单填制规范、单货相符、保管妥善,能便于消费者查阅;三是在检查中,“放心酒”店基本无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酒类商品,全市34家“放心酒”店能主动做到不进假冒伪劣酒类、不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四是“放心酒”店员工能做熟悉了解酒类管理相关法规,大部分“放心酒”店至少有二名员工经过了酒类法律法规、酒类知识相关培训;五是“放心酒”店面整洁、干净、待客热情、礼貌周到;六是“放心酒”店在全市有一定的知名度,得到了大多数消费者的认可,消费者在“放心酒”店能放心消费。
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店还存在一些不足:
(1)有个别“放心酒”店随附单执行不是很好,填制不规范、不便于查阅。
(2)个别“放心酒”店因经营原因、变换法人时没有及时依法到酒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导致不良影响。
对上述问题,检查中已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一是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做到有证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二是大多数“放心酒”店《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落实较好,随附单填制规范、单货相符、保管妥善,能便于消费者查阅;三是在检查中,“放心酒”店基本无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酒类商品,全市34家“放心酒”店能主动做到不进假冒伪劣酒类、不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四是“放心酒”店员工能做熟悉了解酒类管理相关法规,大部分“放心酒”店至少有二名员工经过了酒类法律法规、酒类知识相关培训;五是“放心酒”店面整洁、干净、待客热情、礼貌周到;六是“放心酒”店在全市有一定的知名度,得到了大多数消费者的认可,消费者在“放心酒”店能放心消费。
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店还存在一些不足:
(1)有个别“放心酒”店随附单执行不是很好,填制不规范、不便于查阅。
(2)个别“放心酒”店因经营原因、变换法人时没有及时依法到酒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导致不良影响。
对上述问题,检查中已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