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食品变散装只为规避保质期
避开食品销售环节的陷阱-食品产业网
年中秋、国庆“双节”前,石家庄工商部门针对“双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容易出现的问题做出消费提醒,希望广大消费者提高对不合格食品的鉴别能力,防范不法商家设置的消费陷阱。
包装食品变散装只为规避保质期
临近双节,月饼、红枣、干果、面点食品等散装食品的消费需求不断提升,一些不法食品生产销售商家利用消费者在食品保质期、包装日期等方面知识的不足,采用新旧混搭、将临界期食品“改头换面”等手段来欺骗消费者。
执法人员发现,在石家庄市周边县(市)、区的批发市场内,有的食品摊点将大袋包装的糖果、红枣、红薯干等地方特色食品拆包,直接改为散装销售。而且,其食品标签上大多不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只是简单地标明了生产厂家及食品许可生产批号、配料。遇到消费者询问,商家通常也会以“就是这两天生产的,很新鲜”来搪塞。据了解,目前,像这种销售散装食品、糖果的街边小店,在我市消费市场上占据了一定的空间,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小包装的红枣、绿豆、枸杞包装袋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更加不明显。
提醒:有些食品生产者或者食品销售者为降低成本,会通过上述手段有意模糊食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从而将即将过期,甚至已经过期的食品混入正常食品销售,消费者在这方面应注意鉴别。
新旧食品不分区消费者实在难分辨
不论是石家庄的大型商场、超市,还是县区的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几乎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散装食品不能严格按照生产日期、上货时间、保质期限分区销售的现象。
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很多商家都没有根据食品的生产日期,来严格区分月饼、干果、糖果等散装食品及速冻食品的摆放区域。一些大意的消费者可能不注意,心细的消费者要选购最近生产的散装食品,要费好半天的力气才能找到。还有一些没有小包装的散装食品和速冻食品,很可能会将日期靠前与日期较近的食品混在一起。如果有消费者询问食品具体生产时间,销售人员一般情况下也只是笼统地称之为同一批货,令消费者很难掌握准确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提醒:根据散装食品卫生管理相关规定,食品销售者应当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区分销售,并标明生产日期。如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则必须在标签上标注最早的生产日期和最短的保质期限。商家应对该规定予以严格执行,以保障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有效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将临界期食品“改头换面”销售
据一位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的人士透露,随着人们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不法生产经营者的手段也在不断翻新,一些生产经营者会将临界期食品“改头换面”,设法更改食品保质期,然后以所谓的新近生产食品进行销售。更改食品保质期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退回食品生产者,由食品生产者更改保质期,再返回销售;二是由食品销售者直接更改保质期。工商执法人员在省会周边县(市)区的一些食品经营摊点发现,有些自制食品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标签可以撕掉,生产经营者可以随时根据需要进行更换。
提醒:购买食品一定要到证照齐全、经营规范的门店或超市,对有小包装的食品,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仔细查看其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对于外露的散装食品,消费者还可以通过观察外观、色泽、气味等对其质量进行辨识。
谨防商家以促销手段销售临界食品
节日即将到来,目前,不少商家打出了形形色色的食品促销广告,通过价格上的大幅优惠来吸引消费者眼球。工商执法人员发现,如今,多数商家通过促销来营造节日销售气氛,实现商家利润与顾客实惠共赢。但与此同时,也不排除一些不法商家为了降低成本,在没有明示的情况下,通过特惠活动、捆绑赠售等方法来降价销售临界期食品。
提醒:一般情况下,熟食的临界期是2-3天;保质期在半年以上的食品,临界期为保质期截止前的最后15天。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赠品的生产日期,切莫因贪图便宜而误买临界期食品。
包装食品变散装只为规避保质期
临近双节,月饼、红枣、干果、面点食品等散装食品的消费需求不断提升,一些不法食品生产销售商家利用消费者在食品保质期、包装日期等方面知识的不足,采用新旧混搭、将临界期食品“改头换面”等手段来欺骗消费者。
执法人员发现,在石家庄市周边县(市)、区的批发市场内,有的食品摊点将大袋包装的糖果、红枣、红薯干等地方特色食品拆包,直接改为散装销售。而且,其食品标签上大多不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只是简单地标明了生产厂家及食品许可生产批号、配料。遇到消费者询问,商家通常也会以“就是这两天生产的,很新鲜”来搪塞。据了解,目前,像这种销售散装食品、糖果的街边小店,在我市消费市场上占据了一定的空间,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小包装的红枣、绿豆、枸杞包装袋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更加不明显。
提醒:有些食品生产者或者食品销售者为降低成本,会通过上述手段有意模糊食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从而将即将过期,甚至已经过期的食品混入正常食品销售,消费者在这方面应注意鉴别。
新旧食品不分区消费者实在难分辨
不论是石家庄的大型商场、超市,还是县区的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几乎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散装食品不能严格按照生产日期、上货时间、保质期限分区销售的现象。
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很多商家都没有根据食品的生产日期,来严格区分月饼、干果、糖果等散装食品及速冻食品的摆放区域。一些大意的消费者可能不注意,心细的消费者要选购最近生产的散装食品,要费好半天的力气才能找到。还有一些没有小包装的散装食品和速冻食品,很可能会将日期靠前与日期较近的食品混在一起。如果有消费者询问食品具体生产时间,销售人员一般情况下也只是笼统地称之为同一批货,令消费者很难掌握准确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提醒:根据散装食品卫生管理相关规定,食品销售者应当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区分销售,并标明生产日期。如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则必须在标签上标注最早的生产日期和最短的保质期限。商家应对该规定予以严格执行,以保障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有效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将临界期食品“改头换面”销售
据一位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的人士透露,随着人们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不法生产经营者的手段也在不断翻新,一些生产经营者会将临界期食品“改头换面”,设法更改食品保质期,然后以所谓的新近生产食品进行销售。更改食品保质期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退回食品生产者,由食品生产者更改保质期,再返回销售;二是由食品销售者直接更改保质期。工商执法人员在省会周边县(市)区的一些食品经营摊点发现,有些自制食品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标签可以撕掉,生产经营者可以随时根据需要进行更换。
提醒:购买食品一定要到证照齐全、经营规范的门店或超市,对有小包装的食品,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仔细查看其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对于外露的散装食品,消费者还可以通过观察外观、色泽、气味等对其质量进行辨识。
谨防商家以促销手段销售临界食品
节日即将到来,目前,不少商家打出了形形色色的食品促销广告,通过价格上的大幅优惠来吸引消费者眼球。工商执法人员发现,如今,多数商家通过促销来营造节日销售气氛,实现商家利润与顾客实惠共赢。但与此同时,也不排除一些不法商家为了降低成本,在没有明示的情况下,通过特惠活动、捆绑赠售等方法来降价销售临界期食品。
提醒:一般情况下,熟食的临界期是2-3天;保质期在半年以上的食品,临界期为保质期截止前的最后15天。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赠品的生产日期,切莫因贪图便宜而误买临界期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