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了五个月等于“30年窖藏”
窖藏30年被标注在外包装醒目位置。 市工商局岚山分局安东卫工商所的执法人员于日前查获了一批白酒,这些标
“窖藏30年”被标注在外包装醒目位置。
市工商局岚山分局安东卫工商所的执法人员于日前查获了一批白酒,这些标注着已窖藏30年的白酒,事实上只“出生”了五个月。
日前,安东卫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岚山区汾水村有人在销售沂蒙30年窖藏白酒,该白酒外包装处醒目位置突出了“30年窖藏”字样,可当执法人员进一步检查时,却发现该白酒生产日期为2010年10月。
执法人员当即把销售该白酒的来某带回工商所询问。经查,该白酒的主人来某系日照莒县人,于2011年1月从苍山县兰特美酒厂购进230箱沂蒙30年窖藏白酒来岚山销售。
由于来某无法提供任何能够证明该白酒30年窖藏的手续,工商执法人员认为,来某在未依法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以“窖藏30年”的名义向消费者宣传和销售白酒,造成公众误认、误购,导致市场混乱,属于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白酒营销模式单一、产品同质化严重,基本以年份为卖点,市场上充斥着形形色色的“陈酿”、“陈贮”、“古酿”、“窖藏”、“洞藏”等产品,大都没有相关证明。“由于很多识酒之人能喝出同一品牌年份酒和普通酒的区别,像茅台、五粮液等著名品牌的白酒很难冒充,但一些大家不熟悉的品牌就很容易出问题。”
对此,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不要听信销售人员不着边际的吹嘘,消费者购买酒时,应认真查看生产日期及相关手续,这种年份酒即使不是假酒,也可能是买了别家的30年原酒来勾兑的,所以消费者购买时一定要慎重。